金管會開鍘 新壽董座吳東進遭停職

新光人壽董事吳東

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被「拔官」!金管會15日宣佈,新壽投資出現重大疏失,決開罰2,760萬元及五項糾正,國外投資上限由43%降到39%,同時新壽董事長吳東進被停止董事長及董事職務到本屆任期結束(即2023年6月),並解除新壽投資長袁宏隆職務且不得再派任其與投資相關職務。這是金管會有史以來,出手最重的一次處罰。

這次金管會對吳東進停職的公文寫法與南山人壽前董事長杜英宗被停職時一樣,吳東進即日起不得再到新壽上班,不得出入其辦公場所。且金管會公文到達日翌日,新壽海外投資上限就從43%降到39%,超標未符合比率前,不得新增國外投資,同時依據風險胃納進行投資,在合規前也不得新增國內外股票及ETF投資。

第三是新壽三個月內必須調整投資決策體系的組織架構,並要依比例原則「從嚴究責」資負會與投審會的成員

保險局長瓊華表示,壽險業收受保戶資金,30兆元資產中有90%是未來要支付給保戶的準備金,投資更應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

金管會表示,是在專案金檢及一般金檢時,發現新壽投資決策上有四大疏失,第一是2014年9月金管會即因新壽投資重大疏失對新壽開罰,並要求檢討投資審查委員會成員架構,新壽董事會2016年5月將吳東進自投審會名單移除,卻讓其擔任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主席,並指派資負會成員逾半,且資負會成爲凌駕董事會與投審會的高度決策單位

同時金管會發現新壽在今年1月的第一週,連續二天大幅增加國外股票投資新臺幣966.6億元,風險急速提升,超越董事會設定的風險胃納量,造成3月新壽淨值比降到2.2%。

第二項是投資決策及風險管理欠妥適,新壽單筆逾新臺幣10億元投資可全數由投資長袁宏隆一人決定,事後再報吳東進即可,10億元以下則由投資人員決定,新壽國外投資集中數日投資鉅額資金在特定標的,都是袁宏隆一人決定。同時爲了拉高新壽淨值,還曾在2017年12月28日股市交易最後一天,在尾盤股價,提高公司淨值,造成持股成本大增,損害公司利益

第三是股權交易人員利益衝突的防範作業不佳,投資部門有二人被金管會金檢時發現,因職務知悉新壽投資的股票清單,再利用親友人頭帳戶進行股票當衝獲利,新壽決策消息控管欠嚴謹。四是在攤銷後成本列帳(AC)的債券,有賣出獲得資本利得後,再以高於原賣出價買回的情況,每日交易限額的例外原則也過於寬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