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銀行展延個人債務至明年6月底

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導致個人經濟受到影響金管會表示,個人債務可向銀行申請展延個人至明年6月底爲止。(資料照)

因應新冠肺炎對個人經濟、收入造成影響,金管會自今年2月開始,陸續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考量受理展延期限將於今年12月底將至,但疫情對部分民衆的˙債務償還能力仍有影響,故金管會再協調各銀行,得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的債務協處機制,受理期間延至明年6月底止。

金管會官員表示,12月16日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達成結論包括,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民衆,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都適用; 協處機制期間是受理申請由今年12月底止延長至明年6月底止,民衆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

根據金管會統計,個人貸款如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目前申請案件達6萬1404戶,貸款總金額多達2547億元,信用卡申請緩繳件數達3萬9686件。

以信用卡帳款爲例,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部份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官員強調,展延期間對個人信用紀錄,將不受影響。

金管會表示,民衆如確實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者,可在受理期限明年6月底前嚮往來銀行提出申請,若民衆已經申請過展延,如仍持續受疫情影響,亦可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