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7度登臺船檢查 外交部召印尼代表抗議執法過當

臺灣漁船印尼登檢。(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屏東東港籍「大鮪13」號15日行經印尼麻六甲海峽印尼領海時,遭印尼軍艦攔下登船檢查,隨後帶回附近的港口檢查,隔天晚間獲印尼當局釋放。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長文儀18日上午召見駐臺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IETO)代表羅伯特(Representative Mr. Robert James Bintaryo),就印尼政府本年迄今已經7度對我國籍漁船實施登檢(或要求入港檢查),似有執法過當情事等表達嚴正抗議

外交部強調,雖能理解印尼政府加強海上巡邏打擊毒品走私之政策,但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領海「無害通過」,及用於國際航行海峽過境通行」之相關規定,在未有確切事證證明我漁船涉及不法前,印尼政府妨礙其等通過/行,草率對我船實施登檢扣留,已違反國際慣例,亦嚴重干擾國際航行自由。

外交部說,此類過度執法已造成我漁民恐懼與反彈,外交部前此已多次向印尼政府嚴正反映,並要求印方儘速向我方提出相關說明。羅伯特代表允將立即呈報印尼政府。

同時,外交部再次向印尼強調,共同打擊跨國毒品爲國際社會共識,而保護我廣大漁民權益亦爲臺印尼雙邊重要議題建議印尼政府參考我與日本菲律賓等國洽訂漁業相關協定之成功案例研議與我建立雙邊海域執法對話機制,交換相關情資,建立相互通報程序及聯合執法共識,除可避免類似爭端一再發生外,並有助進一步提升雙邊實質合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