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糾紛逼吞狗屎羞辱 惡男達不成和解要賠10萬元

柳男將人痛毆後又逼吃狗屎。(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一名21歲男子柳宇傑吳姓男子有金錢糾紛,竟夥同康姓男子將人押走,先是痛打一頓,後來又逼吞狗屎羞辱,挨告後雖想以15萬元和解,但遭到拒絕,罪後判精神損害賠償臺幣10萬元。

據判決書,柳男自稱是天道盟太陽會的成員,104年5月間,夥同康姓男子,分持安全帽電擊棒、甩棍毆打,再逼吳吃狗屎,凌虐時間長達2個小時,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提出刑事訴訟附帶民事求償15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爲,柳男逼人吃屎確實造成吳男身心靈上的傷害,但15萬元過高,判處10萬較爲合理,因此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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