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避免外資將臺股當提款機 金管會再出招穩市

證期局主秘黃厚銘表示,金管會已與央行取得共識、確定大方向架構,但擔保品種類、成數、可參與對象等配套規範仍由證交所規畫中,且尚需與集保結算所協調、並考量外資實務作業需求,整體方案敲定後將與外資溝通確定後再對外公佈,將力拚儘快敲定。

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1日外資持有臺灣上市櫃股票市值逾新臺幣19兆元,佔比達38.49%。外資因調度資金需要,實務上須以股票投資部位進行擔保借款,或作爲衍生性金融商品等交易的擔保品或保證金。

依現行規定,金管會已開放外資可向國內金融機構辦理新臺幣借款買進臺股。爲吸引外資持續投資臺灣,金管會參酌美國商會2022年美商白皮書提出建議,並徵詢央行意見取得共識,宣佈將開放外資可用臺灣上市櫃股票作爲海外投資活動擔保品。

據金管會初步規畫,從事海外交易活動的外資雙方,皆需爲在臺灣合格登記的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FINI),且資金提供者需爲外國券商或銀行,並將以外資持有臺股市值的一定成數作爲提撥擔保品額度上限,由提供擔保品的外資所委託的國內保管機構逐日控管額度。

而擔保品若因違約而處分,應依規定向央行及證交所辦理申報。金管會已責成證交所與集保結算所研議配套措施,包含參與對象、擔保品提交、更換及領回、處分、控管方式等作業細節及相關操作辦法,預計近期內公佈配套措施。

金管會預期,開放後外資若有從事海外投資活動的資金需求,將可用臺灣上市櫃股票作爲擔保品獲取資金,無需賣出臺股持股部位,有助增加外資資金運用彈性及持有臺股投資部位意願,可望減少臺股賣壓,有助促進金融市場流動性及強化證券交易市場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