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水尾漁港違規戲水獲救 3人 最高可罰15萬

警消出動救援船艇,將在海上待援的民衆救回。(譚宇哲翻攝)

警消出動救援船艇,將在海上待援的民衆救回。(譚宇哲翻攝)

新北金山區的水尾漁港今天上午陸續發生兩起戲水意外,先是一名55歲男子在海上玩立槳活動體力不支,後又有38歲男子和42歲女子在玩水上活動時遭大浪衝到外海,雖然3人最後都幸運獲救,但因違規在禁止水域遊憩活動範圍,每人恐面臨最高5萬元的罰鍰。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今天上午7時許獲報有1名55歲男子在水尾漁港外海進行立槳活動時體力不支,立刻出動金山消防人員將男子救回;上午11時許,又有獲報有38歲王姓男子和42歲黃姓女子被大浪衝至外海失聯,最後由消防船艇和空勤總隊直升機分別將2人救起,幸未釀成憾事

消防局表示,水尾漁港至璜港屬於禁止水域遊憩活動的範圍,海巡署第二岸巡隊璜港安檢所及機動巡邏站人員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對2起事故中的3名違規民衆函送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進行裁處,每人依法可處1至5萬元罰鍰。

新北市府呼籲,民衆戲水前務必注意相關公告標示,確認戲水處所是否合法且安全,市府已結合相關單位共同組成水安聯合巡查小組,對於違反規定又不聽勸導民衆,將依發展觀光條例開單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