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獅湖獵鴨「割喉放血」野炊 檢認「非公告保護」2男不起訴

▲薑母鴨示意圖。(圖/資料照/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34歲的那姓男子和20歲阮姓男子,今年(2017)1月間,因爲天氣冷想進補,就在深夜拿弓箭獵殺「金獅湖」的綠頭鴨和番鴨還割喉放血,想要野炊煮成薑母鴨,被逮後依動保法移送,不過檢方認爲,綠頭鴨和番鴨並不是動保法所保護的客體,因此2人都不起訴。

那姓男子和阮姓男子今年1月24日深夜,前往高雄金獅湖分別拿弓箭和彈弓,獵殺湖中的野生鴨羣,得手1只綠頭鴨和1只番鴨,當場割喉放血和拔毛準備現場野炊,想要煮成薑母鴨進補,警方到場時, 2人正在準備野炊器具,並起出彈弓、魚箭、複合弓箭、捲線器手電筒犯案工具

2人向警方供稱,「天氣寒冷想進補,加上之前曾到金獅湖狩獵鴨子,一吃驚爲天人,覺得肉質相當鮮美,纔再度犯案。」訊後被依動保法移送。不過檢方認爲,動保法保護的是犬、貓等人爲飼養的脊椎動物,並故意傷害或虐待,綠頭鴨和番鴨長期在金獅湖活動,並不是公告保護的動物,也不屬於肉用而宰殺非經公告禁止的宰殺動物,因此2人都不起訴。

▼金獅湖景觀美麗。(圖/資料照/高雄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