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研院:金融三業永續評鑑有三項「待精進」

第一屆(112年度)永續金融評鑑頒獎典禮23日在臺灣金融研訓院舉行。圖/金研院提供

金融業的永續經營轉型,要能強化自身能力、兼顧客戶服務品質,與政策重點及監理方向同步。第一屆永續金融評鑑結果,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的表現,綜合來看有三項「仍需持續精進」,意即表現達不到標準,包括:一、E2淨零轉型支援、二、S2普惠金融實踐、三、G2治理機制強化等。

主辦單位舉例,金融業淨零轉型的支援上,包括因應客戶減碳及轉型的措施,與投融資對象、承保對象、輔導企業的議合情況,以及是否提出產品服務,來鼓勵客戶訂定轉型方案和淨零計劃等。

在普惠金融實踐的構面方面,包括提供友善服務降低申辦作業時間成本,以及在治理機制構面上,包括獨董比例,以及董事會的永續相關政策是否具體落實在管理目標等,都是未來能持續精進的方向。

金管會依據「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規劃,會同臺灣金融研訓院、證基會及保發中心,推動國內金融機構參與永續金融評鑑,112年度、即第一屆永續金融評鑑受評名單,銀行業有34家,證券業九家,保險業14家,共計57家受評機構,評鑑結果公佈排名前20%業者、不公佈成績高低排名,共計銀行業七家、證券業兩家及保險業三家,23日舉辦頒獎典禮。

此項評鑑由金管會、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相關周邊單位及外聘專家學者等組成「永續金融評鑑委員會」,就受評機構揭露的111年度公開資訊,如年報、公司網站或永續報告書,及所提供之相關佐證資料進行評鑑,並審酌受評機構自111年至今重大監理缺失或重大負面社會輿論情形予以扣分。

由於第一屆證券業、保險業並非全數納入受評機構,規劃執行的金研院強調,三業間的評鑑分數結果並不具相互比較性。但各類受評機構之條件及範圍,經過第一屆的經驗後,爾後如有調整,將於次一年度的永續金融評鑑作業要點預先公告,第一屆受評單位或有意改善的未得獎單位,應可參考同業自我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