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內用! 嘉義縣查獲3件違規開罰

小吃業者擺放桌椅民衆內用衛生局開罰1萬5000元。(嘉縣政府提供/張亦惠嘉縣傳真)

全國三級警戒,禁餐飲業內用,25日起嘉義縣啓動地毯式巡查,逐一檢視各餐飲業者落實情形,查訪約600餘家,查獲3件違規當場開立罰單,附近業者也贊縣府魄力,力挺政府各項防疫措施

疫情嚴峻,嘉義縣原公告餐飲業禁止提供現場飲食,應採外帶或外送,管制執行期間至5月28日止,5月25日變更公告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解除爲止,26日中央也公告全國禁止提供現場飲食,應採外帶或外送。

衛生局昨日優先針對人口密集區域餐飲者,進行地毯式巡查計訪查600餘家,查獲朴子地區3件違規,其中有2件是營業中未戴口罩,另1件無視禁止提供現場飲食公告,仍設桌椅讓消費民衆坐下飲食,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立遭重罰1萬5000元。

趙紋華局長說,同島一命是大家應有的共識,任何1案例都不容許出現,呼籲民衆要自律,相關業者更不要心存僥倖餐飲店、超商及市場等,一律只能採實聯制外送或外帶,違規者將處以3千元至1萬5000元罰鍰,若店家有拒絕規避稽查情形,也將依傳染病防治法嚴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決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