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人夫與妻泡湯!小三喊「要強姦哥哥」這下賠慘了

嘉義一名人妻去年查看丈夫手機時,意外發現丈夫在外有小三。(示意圖/Shutterstock)

嘉義一名人妻逮到丈夫出軌,丈夫與一名林姓女子互傳曖昧簡訊提及「哥哥我要強姦你」等語,還曾一起去泡湯,讓人妻氣得向林女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嘉義地院審結,判林女須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正宮主張,與丈夫於2012年結婚,婚後育有1男1女,2022年1月間,她無意間查看丈夫的手機,意外發現丈夫與林姓女子的LINE對話紀錄相當親密,互傳曖昧對話與相片,還有約會紀錄,內容提及禁止丈夫與她有親密肢體接觸等語。

正宮表示,丈夫與林女大約是從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底交往,2人的對話內容中,丈夫說「沒辦法泡湯屋」,林女則迴應「去泡我會生氣」,丈夫再回應「哈哈哈,我有不要跟樓上泡湯」等語,其餘對話還曾提及,「哥哥,我要強姦你」等,均可顯見2人曾發生過性行爲,故依法向林女求償50萬元撫慰金。

對此,林女表示,自己是偶然認識男方,雙方認識許久後,男方纔坦承有婚姻關係,聊天中雖用語煽情,但僅止於此,並沒有約男方發生性行爲。

嘉義地院審理時,法官認定,林女與人夫的確互傳親密對話,內容中數次提及,「愛你」、「想你」、「親愛的」等語,林女也傳送多張只穿內衣及性感姿勢的照片,2人互動明顯超過一般社會所能容忍的範圍,足以達到破壞正宮婚姻幸福美滿,求償有據,酌情後判林女須賠償15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