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查獲7旬老婦是通緝犯 快篩陽繳罰金免送地檢署

警方查獲通緝犯是快篩陽性,讓她直接繳罰金返家休養。(本報資料照片)

73歲葉姓婦人因涉僞造文書案,遭臺北地檢署通緝,北市警方11日查獲葉時,里長卻告知老婦剛剛快篩呈陽性,經請示檢方後,因老婦判決爲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考量疫情隔離及病患休養,最後讓她繳款後返家休養。

北市大同警方掌握情資,葉婦僞造文書案將於11日發佈通緝,10日先到葉的住處查訪,葉女當時人在家,但要覈對身分時,葉卻表示身分證因有事放在里長那邊。

警方詢問里長時,對方表示婦人剛纔已確定快篩陽性,警方獲知後,不敢冒然將她帶回警局及地檢署,因此請示檢方後續處置。

經查葉婦涉及僞造文書,判決6個月以下,考量疫情及病患照料等問題,最後婦人繳交罰金後,自行返家休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