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舉攔查鄭捷爲例自打臉? 鄉民:鄭捷沒前科

▲PTT鄉民質疑警方鄭捷爲例,反而自打臉站不住腳。(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李永得遭警察攔查,在臉書痛批臺北市成警察國家話題,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第一時間多數網友支持警察依法執行公權力,但是有警察在粉專「靠北警察」匿名投稿舉鄭捷爲例,反而遭到PTT鄉民質疑這樣的說法是自打臉,甚至有人諷刺「贏面八成七的輿論議題」被玩成這樣。

員警在「靠北警察」中匿名投稿表示,「當時,我看到鄭捷的新聞畫面時,我告訴自己,如果我在車站這種人潮密集地方,上班認真一點,就算不能百分之百阻擋這類神經病,但只要攔到一個,一個就值得了!」。

保安大隊第五中隊隊長陳豐盛也舉鄭捷爲例,如果在他上捷運殺人之前,警方有發現到他可疑並攔下來盤查,就會在他的包包裡找到刀,阻止悲劇發生。

對於警方舉攔查鄭捷爲例,PTT鄉民則認爲舉例不當,反而自打臉,因爲鄭捷沒前科,如果他冷靜配合盤查身分,警方也無權搜身發現身上有刀,就算髮現他攜帶水果刀,不僅不適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也有很多理由可以打發,幾乎沒有事先逮捕鄭捷的條件,頂多只能推遲犯案時間,讓他晚幾班車或改天再犯案。

律師呂秋遠日前表示,盤查身分是警方查緝通緝犯犯罪的重要方式,但是卻會有違反人權疑慮,這部分必須在兩者間取得平衡,警察可以在公共場所攔查「可疑人士」,但何謂「可疑」的確較難認定,若民衆遇到類似情況,但自認沒有違反任何法令,的確可以拒絕向警方出示證件;但警方若是仍認定受攔查者可疑,也可以將其帶回警局,查覈其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