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推臺日、臺美合作 逾130家臺商想返臺投資

經濟工業局局長沈榮津今(27)日指出,與美、日兩國的合作已有初步成果,更有超過130家臺商打算返臺投資(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經濟部力推「經濟動能推升方案」,藉由臺日與臺美產業合作,以及吸引臺商回臺投資,期望達成促進國內投資、增加就業機會、和強化產業發展目標。經濟部工業局局長沈榮津今(27)日指出,與美、日兩國的合作已有初步成果,更有超過130家臺商打算返臺投資。

沈榮津表示,今(101)年3月依「臺日產業合作搭橋方案」成立的「臺日產業合作推動辦公室」,積極經營日本企業人脈,並對日宣傳來臺投資,至10月爲止,日商來臺投資件數已達505件,較去年同期成長40%,金額新臺幣114億元。

沈榮津說,在臺美合作方面,8月成立的「臺美產業合作辦公室」已初步鎖定綠能生技智慧財產權、資通訊技術等4大領域,由創新、創意、創業、創投4大面向切入,引進美國技術,再由臺灣把技術商品化,加速推動臺美雙方「創新產業化」合作。

11月開始啓動的「加強推動臺商回臺投資方案」,希望吸引具競爭力的臺商回臺投資,增加國民就業機會。沈榮津指出,回臺投資臺商須具備「自有品牌國際行銷」、「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屬高附加價值產品」、「關鍵零組件產業」4項條件之中的任何一項,高科技產業投資金額須達5億元以上,其他產業須達1億元以上。此外,完成投資後1年內須提供本國勞工就業人數達100人,且投資計劃應於3年內完成。

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強調,目前已有130餘家臺商有意返臺投資,未來經濟部將在北、中、南召開4到5場說明會,並提供計劃書範例,讓臺商可以更清楚的瞭解回臺投資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