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沒告知拒酒測後果 女騎士獲判免罰

謝女警局吹氣9次仍測不出結果,遭罰6萬元及吊銷執照法官認定警方未告知拒測會罰錢,判免罰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拒測卻逃過吊銷駕照命運臺北市一名謝姓女子今年2月凌晨行經艋舺大道時,經警方攔檢後帶回警局接受酒測,花了10分鐘吹氣9次,仍無法測得結果,被警方視爲不配合,遭開拒測罰單,但她認爲員警執法過當,提出行政訴訟,經臺北地院勘驗證帶後發現,警方在開單前,沒明確告知拒測後會罰錢和吊銷駕照,因此判免罰。

警方認定謝女故意不配合酒測,依當時舊法開出新臺幣6萬元罰單,並吊銷駕駛執照。謝女不服,進而提起行政訴訟,控訴自己被帶回警局時,員警還和同事說:「這個穩中的,沒中我隨便你」讓她心裡感到不舒服。警方事後坦承是出於業績壓力而開單。

依照大法官釋字第699號解釋,警方執行酒測勤務時,若當事人拒測,應先勸導,並告知拒測的法律責任。法官勘驗案發錄影發現,員警沒告知謝女拒測會罰錢,甚至還把吊銷駕照講成了刑責較輕的吊扣駕照,造成謝小姐無從判斷嚴重性萬華分局莒光所長謝宗志表示:「是我們的疏失,沒有講清楚,會加強督導。」

法官判決被告免罰6萬元及不需吊銷駕照,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