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品城月底閉館攤商控被迫撤櫃 議員呼籲市府協調

晶品城是新竹市首座BOT立體停車場及複合式購物中心,今年1月底即將閉館。(本報資料照)

新竹火車站前、首座BOT立體停車場晶品城購物廣場1月底即將閉館,市議員劉康彥指出,新接手營運團隊卻無誠意與攤商達成協議,將讓攤商生計受影響,呼籲市府協調;對此,市府表示,接獲陳情後向該公司瞭解,因前經營團隊未充分告知,導致資訊落差,後續也會依契約審查未來經營內容。

多名晶品城攤商去年7月出面控訴,業者因財務狀況易主,被要求重新簽約,且只能到明年1月,投資數百萬元恐血本無歸。市議員劉康彥指出,去年11月底他在議會質詢時披露,市府有意將晶品城從停車場、商場轉型爲長照中心。

劉康彥也指出,但新接手的經營團隊用斷水、斷電的方式企圖逼走攤商,市府卻遲不介入協商,等同默許新團隊的惡質手段,質疑晶品城BOT案恐已淪爲特定人士轉手賺取暴利的工具。

劉康彥也說,除上述攤商遭受不公平待遇,就連連鎖美妝店和夾娃娃機店也同樣面臨兩面手法,包括曾被髮函不法得利,或在賠償方式上遭受晶品城新業者反覆對待,導致經營權利受損,呼籲市府出面協調,不要躲在業者背後不管事。

根據攤商說法,新團隊進駐晶品城後,不依原契約條件和業者換約,去年8月直接來函要求立即遷出,但11月又來函承認契約關係存續,並催告應立即給付積欠租金,依約繳租後,新團隊12月底仍表示要終止租約,原因竟是曾積欠租金達2個月,目的就是要逼攤商離開。

對此,晶品公司澄清,絕無罔顧廠商權利,自新團隊正式接手後便協調合約相關事宜,但因新經營團隊的經營方向及規劃,導致溝通有所落差,公司重申爲配合大環境變遷及因應長期虧損,才決定重新調整經營方向,其相關程序都符合契約規定,希望市府全力支持,攜手再創三方共贏。

市府交通處則表示,晶品公司與櫃位攤商之糾紛,依照2013年與晶品公司所訂立的投資契約規定,該公司與其代理人、受僱人、受任人、承包商或任何第三人間因興建及營運所生之所有權利義務由民間機構負責。

市府接獲陳情後也洽晶品公司瞭解,該公司表示,絕無罔顧廠商權利,自新團隊正式接手後便積極協調合約相關事宜,但因前經營團隊未充分告知,導致資訊落差,爲配合大環境變遷及因應長期虧損,必須重新調整經營方向。

交通處補充,晶品公司更換負責人後,前經營團隊積欠之土地租金、權利金及違約罰款皆依契約規定全數繳納完成,市府也會依契約及相關規定審慎審查晶品公司未來經營內容,以維護市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