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異常成「免死金牌」 臺灣殺童「真的」不會判死?

▲4年來有3名孩童遭割喉死。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內湖區昨天(28日)發生4歲劉姓女童「小燈泡」遭兇嫌王景玉殘忍殺害,目前王已遭收押禁見,此案震驚社會,讓人想起4年來有3名孩童遭割喉死,但多因爲精神異常而判無期徒刑,讓家屬氣憤精神病真的成了免死金牌臺灣真的不會判死嗎?

方姓男童姑姑哭訴。

2012年12月嫌犯曾文欽臺南湯姆熊,誘騙小5方姓男童有遊戲卡,接着帶往廁所割喉殺害,遭逮後還曾嗆檢警,「反正殺1、2個人也不會被判死。」根據13次的精神鑑定、4次自殺紀錄和兩公約,更一審判無期徒刑,男童姑姑泣訴,「司法根本不公平,我放不下,但勇敢站起來,可是爲什麼還是無期,死刑真的沒用嗎?」

2015年5月29日嫌犯龔重安後門翻進北投文化國小,看到準備上廁所的8歲女童,竟拿預藏水果刀刺其頸部,女童當場血流倒地,送醫後仍不治死亡,今年2月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有判死刑的關鍵是,他患有「思覺失調症」等精神疾病,且「非屬無教化遷善可能」。

4年3起殺童案,嫌犯都有精神異常,難道只要如此,就不會判死嗎?律師呂秋遠接受《東森新聞》訪問時說,「要看嫌犯犯案時精神是否正常,還是得要尊重法官審理時的心證。」過去幾例都依照精神狀況、有無悔意以及是否有教化可能判定,但讓民衆氣憤害怕,法庭流淚就後悔,精神疾病就免死,會不會再出現下個惡魔

▼民衆在女童案發地獻花。(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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