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收編流浪狗變所犬 監工、抓蛇樣樣行

烏眉派出所所犬「Happy」,駐守新建辦公廳工地。(烏眉派出所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中和派出所已故所犬「哈登」,曾因警示眼鏡蛇夜間侵入派出所,被封爲「護所靈犬」。(中和派出所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中和派出所的所犬「小黑」負責警所後門警戒。(巫靜婷攝)

山腳派出所的所犬「黑寶」活潑好動,爲警敦睦鄰。(巫靜婷攝)

狗是人類好友,也是警察預防犯罪案件偵查的好夥伴苗栗縣通霄分局鼓勵轄區偏遠派出所飼養犬隻,目前烏眉、中和、山腳、高湖等4所,收編流浪犬隻負責警所安全警戒,防止有心人士、野生動物毒蛇侵入辦公室員警宿舍,活潑可愛的「所犬」也能敦親睦鄰,拉近警民距離

除了燈光警鈴監視器、保全嚇阻犯罪,內政部警政署建議養狗,犬隻擁有高度敏銳性吠叫可達到警示效果,增加犯罪阻力、提升犯罪風險。通霄警分局目前有4所偏遠派出所收編流浪犬爲「所犬」,除了看顧警所後門,捕蛇、驅趕野生動物,烏眉所的所犬還會監工

烏眉派出所目前正在興建新辦公廳舍,所長李建國表示,派出所有2只所狗分別叫做「Happy」、「King」,是混種土狗,都養了3年,公犬Happy體型較大,外人光看就怕,因此派牠駐守工地,平常沒有把牠煉住,牠會到附近串門子親和力高,很受鄰居喜愛。

李建國說,Happy性格活潑也很有戰鬥力印象深刻是之前派出所同仁準備回寢室,Happy看到所前有1只重達1斤多的雨傘節爬出,狂吠不止上前攻擊,雨傘節一下就被牠咬死,幸虧牠的警示避免員警被蛇咬,Happy雖未經訓練警犬,但牠敏銳性高,深信牠跟人一樣,彼此真心對待、互相幫忙。

中和派出所的所犬名叫「小黑」,所長羅錫欽表示,中和先前有3只所犬,其中1只叫做「哈登」曾示警眼鏡蛇闖入所內,被封爲「護所靈犬」,另1只大狗還會自己上下巡邏車非常聰明,2只所犬過世後,目前由年近1歲的小黑負責警所後門警戒,時而驅趕蛇類果子狸和閒雜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