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權惡鬥 友訊市場派股東 怒告董事會背信

友訊科技公司派、市場持續你來我往激烈角力,27日一名股東委託律師對友訊董事會中的五名董事、獨董提告,認爲日前董事會通過適法性遭質疑的「更改股東常會召集日」一案悖離股東權益,因此對其提出背信的刑事訴訟。

提告的友訊股東黃俊仁聲明中表示,因無法坐視包括友訊董事長鬍雪在內的部分董事與獨董,恣意違法延後股東常會召開時間,不僅導致友訊遭證交所重罰30萬,並恐遭打入全額交割,認爲這些董事爲維護一己利益,對友訊其他股東權益顯然不管不顧。

因此他針對25日通過更改股東會召開日一案的董事會列席成員,包括胡雪、顧啓東(董事高聚公司代表人)、高宏毅(董事雲瑋公司代表人)、宋正一(董事明泰科技代表人)及獨立董事陳立君等五人,提出刑法第342條背信罪及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3款特別背信罪之刑事告訴。

黃俊仁因支持前友訊副董事長李中旺爲主的董事候選團隊,並列名此回友訊股東會委託書之徵求人,被視爲是市場派人士

友訊則亦發出聲明反駁,重申公司係爲反制以臺鋼集團爲主的市場派擾亂資本市場秩序,及其不法覬覦友訊公司資產,因此亦無爲自己或他人不法利益而違背其身爲友訊董事之任務,也沒有損害公司利益的背信行爲。

友訊除再次強調25日的董事會決議合法有效外,亦表示將協助公司董事對不實指控的人提出誣告罪之告訴,同時呼籲主管機關發揮監管力量、維護資本市場秩序、保障投資人

然而,證交所對於友訊25日針對更改股東會召開日的重訊說明會中,對證交所提問有關於維護股東權益的內容,與26日友訊以5,000字重訊回覆、批評證交所雙重標準內容,都認爲是其未能針對問題明確說明和其依據之相關法令規範,因此,仍維持裁罰決議並令其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