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值勤遭酒駕撞癱 家屬控分局追討144萬薪資和修車費

警員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經常遭遇各種危險或令人無言的狀況。(示意圖內政部提供,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市東勢分局警員呂鴻毅2年多前在值勤時遭酒駕車輛撞成重傷,至今仍癱瘓臥牀。呂鴻毅的家屬卻跳出來指控,事後想幫他辦理退休卻被告知只能等着資遣,除了要賠償37萬的警車修理費用,也因爲失去公務員資格要被追討144萬的溢領薪資,實在替他在警界奮鬥的15年感到不值

呂鴻毅2015年10月執行督導勤務時遭酒駕車輛攔腰撞上,導致腦部嚴重受創及血胸,動了4次開腦手術才撿回一命,在醫院昏迷1個月後醒來卻變成半殘,雖然靠着復健已經可以勉強溝通,生活無法自理,至今幾乎都是癱瘓臥牀的狀態

蘆洲交通分隊警員陳昭宏2016年7月執勤時遭酒駕女撞成重傷、截肢。(圖/本報資料照)

呂鴻毅的家屬指控,事發之後想幫他辦理退休,警局方面卻說只能等着被資遣,昏迷時他們申請監護宣告結果警局卻等到銓敘部來文才突然發現這樣不能領薪資,於是打算追討144萬溢領的薪資,同時還要求償37萬的警車維修費,辛苦爲國家賣命15年彷彿就這樣白白浪費

對此,東勢警分局方面表示,呂鴻毅的家屬一直沒有辦法拿出半失能以上的醫院證明,加上監護宣告是直接跟法院申請,警局這邊並不知情,且家屬成爲監護人後相當於讓呂員失去公務員資格;至於警車賠償一事也是根據規定,哪位警員開出去的就要善盡保管責任,但考量到呂員家中經濟陷入困頓,與有關單位協調後未來也會盡全力協助他們一家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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