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專生測跑3千公尺成植物人 教官延誤送醫獲緩刑

警專生測跑3000公尺卻昏倒成植物人,教官張一平延誤叫救護車有過失,臺北地院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黃捷攝)

警察專科學校學生廖志昕2017年參加學校期中考,3000公尺跑步測驗時突然昏倒,最後不幸成了植物人,檢方認定教官張一平延誤叫救護車,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起訴。臺北地院審結,判張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檢方調查,警專2017年11月2日期中考,廖志昕在測驗3000公尺跑步時昏迷,送醫急救雖撿回一命,但經2個月治療,醫院仍判定他缺氧性腦病變導致微意識症狀,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成爲植物人。

廖男昏倒時,其他學生要求張一平趕快叫救護車,但張認爲已通報校護人員,不需要叫救護車,直到學生第三次要求送醫才同意,檢察官因而認定延誤送醫,錯過黃金救援時間,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起訴張。

死者家屬另提民事國賠訴訟,主張警專醫護室編制醫師、護理師,測驗時卻沒有醫護在場,張一平還阻止其他學生叫救護車,也沒有進行CPR,顯有過失,求償2933萬餘元。

警專律師抗辯,張指揮學生通報醫護室,就是救護作爲,其他教官也有打電話叫救護車,積極急救,沒有過失。全案仍由北院民事庭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