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走斑馬線!駕駛右轉遭開單控「假路人真釣魚」 影片還原真相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9月1日實施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一個月,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最高可罰3600元。不過,有彰化民衆PO文表示 ,一處路口有員警假裝路人要過斑馬線,不管有沒有停車禮讓,只要沒有以手勢示意先行,就會被開單,疑似用釣魚方式業績。不過,警方澄清,當時員警走斑馬線要去支援勤務,這名駕駛只有減速停了一下隨即往前開,纔會被攔查開單。

▲駕駛右轉遇到走在斑馬線的員警。(圖/東森新聞

根據駕駛行車記錄器畫面事發地點鹿港鎮青雲路龍舟路口,他綠燈直行到路口準備右轉,見到斑馬線上突出現一名員警,雙方都停下來,但駕駛看員警停下又繼續往前開。沒想到路旁另一名員警,立刻揮手示意要他停車,開出一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

當事人事後氣得PO網,質疑警方假扮路人設陷阱釣魚,加上他沒有以手勢示意禮讓纔會被開單,引發熱議。一名受訪者認爲警方此舉不合理,右轉突然看到路人會停下來,但不可用緊急煞車的方式,因有可能造成後方車輛的追撞。

▼駕駛右轉因未禮讓行人,下一秒被另一名員警攔下開單。(圖/東森新聞)

據瞭解,由於該路段經常發生交通事故,當天上午9時半,員警剛好在抓一名酒駕駕駛,其中一名員警要過馬路對面支援,才走到斑馬線就遇到這名右轉駕駛。

對於當事人指控福興分駐所所長張勝甥迴應,駕駛剛開始右轉時,看到有人要過就開始減速,可是他還是有緩慢滑動,警方絕無釣魚執法。

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罰1200到3600元,轉彎車不禮讓最高則是罰5400元,也就是隻要有行人在穿越道上就必須禮讓,跟有沒有比手勢示意先行無關。

▼事發在青雲路和龍舟路口。(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