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23次失敗當場收18萬拒測罰單 員警少一動作讓他免罰

20分鐘酒測23次失敗遭開18萬罰單 員警少一動作免罰。(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一名男子老婆吃完薑母鴨後,騎車未戴安全帽妻子回家途中遭到員警攔查,發現他帶有酒氣而進行酒測,但男子連續吹了23次都測驗失敗,員警認爲他刻意是拒測,當場開出18萬元罰單,事後他不滿提出行政訴訟,法官審理後認爲,駕駛患有多種病史服藥中,若拒絕酒測,得強制移送醫療機構,改爲進行血液測試,但員警並沒依規定送醫抽血,不能證明男子拒測,因此撤銷罰單。

根據判決書記載,該名男子在今年3月14日凌晨,未戴安全帽且載着妻子,行經鳳山中崙二路時被員警攔下盤查,發現他帶有酒氣,當場要求他進行酒測,20分鐘內連續吹了23次都測驗失敗。員警認爲他是刻意拒測,因對他開出18萬罰單,吊銷駕駛執照,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男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男方法庭陳述:「本人有10幾年高血壓病史,還有肺纖維化,所以我的肺活量辦法正常人一樣。我有服用憂鬱症和安眠藥藥品勘驗已經有測試器數值0.04,可見的這測速器不正確,應該當時要換一部測試器。」

法官審理時認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駕駛若拒絕酒測,得強制移送醫療機構,改爲進行血液測試,當時男方有提出就醫診斷書,顯見他確實無法進行酒測,警方當時未將其送醫抽血檢測,就開出罰單,此舉開罰程序有誤,審酌後判處該罰單撤銷,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