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份停車「1小時200」第三集!市府突擊開罰1.5萬 業者氣瘋:絕對要告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劉姓人妻19日和老公開車到九份遊玩,本該留下美好回憶,但她事後怒控停車場業者講好「1次200元」,收錢時卻改口「1小時200元」,氣得她揚言「再也不去九份」。新北市交通局派人突擊稽查後,發現業者確實沒有明訂收費標準當場依法開罰1.5萬元罰鍰。

劉小姐臉書氣憤寫道,當時她一直問業者怎麼收費,但對方遲遲不迴應,過很久才丟下一句「一次200」。她心想假日景點一位難求,這個價格在所難免,便應業者要求留下鑰匙不料2個多小時後,她和老公回來取車,業者卻改口解釋「一次指的是一小時」,所以一共要收600元,讓她當場傻眼

▲九份假日人潮絡繹不絕,停車一位難求。(圖/東森新聞,下同)

劉小姐說,她聽到價格覺得莫名被坑,一度氣得要與業者理論,但丈夫怕她動到胎氣索性付錢走人,不料之後發現車上零錢全都離奇消失細想很可能是停車留鑰匙的緣故,「這就是我的遭遇,這輩子永遠不會去九份了,未來親朋好友來臺觀光,也會勸導不要去九份。」

據瞭解,該業者平日與假日收費標準不同,也未取得「停車場營業登記證」,因此新聞曝光後,立刻引起新北市交通局注意,並派員到場瞭解。稽查人員蒐證後,發現業者沒有明訂收費標準,也未在現場公告費率意圖使民衆產生混淆,加上這次已是第四次違反規定,因此依《停車場法》第25條開罰1.5萬元。

▲新北交通局和警方近日都到場關切。

停車場業者接受《東森新聞》採訪時大罵,「牌子都有掛,阿你們還有這個問題,是你們的問題還是我的問題?我有強迫你們停嗎?」他表示,到現在都還不知道投訴的劉小姐是誰,「你們(記者)找得到,就把車牌號碼給我啊,我絕對要告她!」

至於劉小姐指控車上錢不見,業者強調絕沒有偷車上的零錢,「那天警察也有來啊」,如果有必要,他願意隨時調監視器證明清白、釐清整件事,但不排除後續提告捍衛聲譽

新北交通局將持續聯合稽查,以改善九份停車場亂象

▲業者表示,現場有裝設監視器,願意調畫面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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