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服法》三讀通過! 外勞在臺3年不需出境即可續聘

▲立法院長蘇嘉全敲槌通過《就服法》。(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造成仲介移工團體大對抗的《就業務服法》第52條修正草案,21日在立法院院會排定審查立院大門口還出現雙方團體對槓情形。由於民進黨團、國民黨團都無異議,《就業服務法》仍順利三讀通過,將來外籍看護工可在臺灣做滿3年後,不用離開臺灣就可續聘

由於今天審查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提出的《就服法》部份條文修正案,仲介團體及移工團體上午都到立法院大門口抗議,一邊抗議此法、另一邊則力挺修法。不過,在藍綠共識情況下,最後修法仍三讀通過,取消原條文「應出國一日後始得再入國工作」的規定

新法規定,所有外勞不必在臺工作3年就要出國1次,可立即續聘在臺工作,這項修正法案每年約可影響1萬4千名外勞,除了避免僱主面臨勞力窗期, 將來外勞也不須每3年重複被收取一次仲介費,每次可節省7.5萬到18萬元。

提案立委吳玉琴表示,臺灣的移工面臨遭受國外人力仲介剝削的陰影,移工每入境一次,在國外便需繳交一筆高額仲介費給仲介。因此,移工赴臺之前,須向當地銀行借貸,入境之後再用一至二年的時間清償債務,目前臺灣將近60萬的移工身受其害。這次修法廢除3年出國1次的規定,預估將大幅減低移工因爲債務約束所發生的行方不明與勞資爭議事件。最重要的是僱主在人力運用上將更具彈性並且不增加財務負擔,勞僱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