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濫用 北市對非緊急要收費

健康醫療網林宜慧報導

不需付費的救護車原本是針對緊急患者救援用,北市調查出多位慢性病患把救護車當免費計程車!今年截至11月止,最多光一人就叫了96次救護車,近兩年更有5人坐救護車次數破百。北市爲降低這種濫用情況,12月8日起針對非緊急病患,開始每趟收費1800元整。

▲1年叫96次救護車? 北市對非緊急病患收費(圖/健康醫療網提供)

臺北市「金鳳凰專責救護隊」自民國88年成立至今13年,消防人力增加不到200名,救護車增加10輛(成長不到20%),救護出勤次數卻大幅成長約2倍。自88年累計至今年11月,消防局所屬的救護車已出勤超過137萬次,意即平均每2位臺北市民就有1位曾撥119叫救護車。

這樣的大幅度成長歸因於濫用情形增加,調查今年截至11月,就有8人申請超過10次救護車,其中更有兩位慢性病患者乘坐次數超過90次,另有5人近兩年來乘坐次數破百。經消防局基層救護隊員的觀察指出,少數民衆因酒醉、行動不便或閃到腰等理由打119,使勤務量暴增,進而延誤了真正緊急傷病患的就醫時間

針對叫救護車載送到「非」急救責任醫院,以及未赴急診室檢傷掛號的民衆,臺北市衛生局今年3月開始宣導「正確使用救護車」觀念,而從12月8日起,衛生局和消防局組成「緊急救護審覈小組」,逐案審查,寄送繳款單給確定爲濫用救護車的民衆。收費按次計算,每趟收取新臺幣1800 元整,包含基本費800 元,以及2 名救護員費1000 元,若有行駛高速公路或收費的橋樑道路,非緊急病患必須額外支付票價費用

北市衛生局及消防局強調,新的做法不會影響一般民衆緊急救醫權益,當民衆發生胸痛、突然意識不清、昏迷或重大創傷等緊急狀況,一定要撥打119送醫,不需負擔任何費用。

現階段,除了新竹市桃園縣於今年5月公佈非緊急病患收費規範各縣市消防局大多尚未執行救護車收費制度,消防局及衛生局呼籲臺北市民,臺北市一天平均每3-4分鐘就有1位民衆需要救護車,如果只是到醫院回診、門診朋友,千萬不要打119叫救護車,以免影響真正傷病患的急救權益。

資料來源: www.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