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飆速被警攔 棄車摸黑遊200米大逃亡

東森新聞記者陳佳鈴、蕭洸志/苗栗報導

真的是好危險!一名林姓男子中山高速公路酒駕又超速,被警方攔查,他擔心被關,竟然異想天開,把車停在路肩,偷偷下車,在黑夜裡穿越樹林、遊過200公尺溪水逃走,等第二天酒退,纔到警局自首。爲了躲避酒駕9萬元的罰單,他竟然「水陸大逃亡」,讓警方笑說真的連命都不要了。

一輛白色轎車開得飛快,時速超過154公里,警車立刻上前追人,不過等到警方追到,人竟然不見了!「那個那個……潛水潛下去了!」、「有啊,從那邊過去的,潛下去河道了。」、「對對對,就是他沒錯,潛下河道了。」

原來男子停車之後跳下路肩,鞋子掉在草叢堆裡,還來不及撿,警方也冒險跟着跳下來,但還是找不到人。警方表示,「太高了,我第一次遇到停在路肩跑掉的。」警方一羣人打着手電筒摸黑找,此時男子已經從河的那一頭游到對岸溜了,等到天亮,警方再回到現場一看,不得了,將近有兩層樓這麼高!男子爲了躲避攔查,竟然就這樣跳下去,連命都不要了。

警方表示,「那裡有斜度,跳下去就不見了,找不到人了,太危險了。」原來林姓男子從事二手車買賣,剛從臺北牽車要回臺中,喝了點酒開快車,爲了躲避酒駕的罰則,冒險跳橋游泳水遁,隔了一天才到派出所報到,領回愛車,雖然已經隔了24小時測不到酒測值,警察也沒辦法開單,只針對拒查超速開罰1萬7千元。只是爲了躲掉9萬元的酒駕罰單,連命都不要,要是有個閃失,恐怕損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