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點點名!不只童仲彥 他們也都「千杯千杯再千杯」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仍有許多人以身試法,政壇頻傳酒駕。(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內酒駕肇事事件頻傳,儘管政府高喊「零容忍」,但仍有人黃湯下肚後執意開車上路。去年因家暴外遇醜聞而被民進黨開出黨籍臺北議員童仲彥,11日凌晨於基隆酒駕,開出光華隧道沒多久後失控自撞,遭警方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事實上,不只童仲彥,政壇酒駕時有耳聞,那些曾經因爲酒駕而被網友諷爲「千杯千杯再千杯」的政治人物們,其實還包括了中央官員、民代還有地方議員等。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Kolas Yotaka準備上任行政院發言人之際,就被網友發現曾因酒駕遭逮。根據臺北地方法院裁判書,Kolas2014年8月9日23時許,在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附近飲用含有酒精成分之啤酒2罐後,在10日4時55分許,駕駛自小客車欲返家途中,之後被警察攔檢查獲,經施以呼吸吐氣含酒精濃度測試,發現其結果高達每公升0.37毫克,量處2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面對酒駕,Kolas Yotaka說明,當時是在餐會上有喝了一點酒,要離開時在車上睡了約4小時,怕耽誤隔日的工作,在衡量過自己的身體狀態後,決定開車上路,但被警察攔檢才發現超標,但錯就是錯了,非常抱歉。

民進黨中央黨部新聞部主任孟義超

孟義超今年2月開車行駛在臺北市中山區新生高架橋上,往南方向正變換車道時,與其他車輛擦撞車禍。轄區員警趕抵後,將孟義超帶回派出所酒測竟然有酒精反應,酒測值0.29,被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無保請回。臺北地檢署給予孟緩起訴處分,並須繳納3萬9千元國庫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國會辦公室前執行長陳昭彰

2017年1月,陳昭彰跟朋友聚餐,與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的張姓前助理到停車場開車時,被巡邏警員發現涉嫌酒駕,但張男拒絕酒測還與警員拉扯,被上銬依妨害公務罪嫌帶回偵訊。沒想到,陳昭彰卻跑到派出所大嗆員警,還揚言「要署長陳國恩到立法院專案報告!」葉宜津隨即開除陳昭彰,並向警察同仁及社會大衆道歉。

前駐新加坡代表江春

筆名「司馬文武」的媒體江春男,過去爲資深記者,還是《新新聞》雜誌的創辦人之一,目前多在媒體撰寫專欄。7月被總統蔡英文派任爲駐新加坡大使,沒想到8月2日早上才完成宣誓,晚上就被警方逮到酒駕。

檢方認爲,江春男自白犯行、有明顯悔意且未肇事造成他人死傷 ,因此予以緩起訴期間1年,並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

由於酒駕事件形象大傷,新加坡代表、媒體人江春男在輿論一面倒圍剿下,宣佈請辭駐外代表一職,「本人對名位一無所求,只希望爲這塊土地奉獻心力,但是尚未赴任即對政府造成困擾,十分內疚自責。」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謝維洲

行政院長謝長廷之子、現任民進黨臺北市議員的謝維洲也曾酒駕上路,酒測值達0.36毫克。謝維洲向警方坦承,當晚參加兩個聚餐,第一個聚餐有喝酒,他搭乘計程車趕赴第二個,待要返家時,由友人開車載他取車,他當時認爲自己酒已退、很清醒,結果在濱江街的臨檢站查獲酒後駕車。

事後,謝維洲神隱5天后,16日凌晨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道歉,表示不夠謹慎而犯錯,「是我人生中很重要的警示」。

北檢考量謝維洲無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處分,並繳交5萬元給國庫。

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

郭正亮參加謝師宴後,行經臺北市新生北路被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64毫克,吃上公共危險罪官司,遭到緩起訴1年,條件是繳交國庫8萬5千元。

黨產會主委林峰

林峰正擔任司改會執行長期間,與友人聚餐後遭警方攔檢,酒測值高達0.58,獲緩起訴1年,被處分繳4萬5千元罰款。

國民黨彰化縣議員柯振杯

柯振杯因三度酒駕,依公共危險罪判刑7個月,雖然提出上訴,臺中高分院裁定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不僅將入獄服刑,也成爲議員3度酒駕肇事而遭拔官的首例

國民黨新竹市前市議員謝希誠

新竹市前市議員謝希誠,2011年3月第一次酒駕被逮後,2012年9月凌晨酒駕返家,在停車場和一對情侶騎士起衝突,甚至發生互毆情形,當時被警方測出酒測值爲0.72毫克,今年又酒後開車,行經新竹市中華路和東大路口時,先擦撞了2擡轎車之後,整輛車衝上分隔島卡住,經警方酒測,測得酒測值高達0.81毫克。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