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現役軍人「10年奪2命」 檢求法官重判

基隆市35歲男子聖光1月間酒駕撞死林姓現役軍人,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圖/記者謝孟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35歲男子李聖光1月間酒駕撞死林姓現役軍人,這是他10年內第3次酒駕,總共害死2條人命。基隆地檢署29日偵結,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李男當時與朋友新北市汐止區一間釣蝦場吃飯喝酒,喝了6瓶啤酒後卻堅持自行開車回家,豈料行經百福社區建路疑似雙黃線逆向超車,撞飛對向的18歲林姓現役軍人的機車林男因衝猛烈撞擊,頭顱頸部粉碎性骨折、多重器官衰竭,送醫後宣告不治,他見狀逃離現場警方事發地點100公尺找到他,酒測值達0.66毫克,依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罪將他帶回到案說明。

▲1月間李聖光酒後開車欲超車,撞死林姓現役軍人。(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我忘了之前犯的錯,很對不起!」李男當時說,經查他已經不是第一次酒駕,10年間就犯下3起酒駕案件共害死2條人命,他10年前酒後騎乘機車發生車禍,害死了後座女友,事後與女友冥婚,雖獲得家屬原諒,逃過過失致死的官司,但仍未記取教訓;他2014年間第二度酒駕,酒精濃度達0.82毫克,遭檢警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林姓死者生前爲了幫助家中經濟才簽下自願役,在基隆擔任陸軍駕駛兵,1月間卻遭李男酒駕無辜撞死。檢方以李男5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刑,視爲酒駕累犯,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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