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孝子送報生逃亡 英商林克穎在臺早有落跑前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撞死送報生英籍商人林克穎被判刑4年定讞,預計在刑期服滿後遭驅逐出境不料29日傳出,他在2012年早就持他人護照落跑出境;而這其實已經不是林克穎第一次落跑,檢方表示,他在臺過去就有涉案卻不出庭被通緝的紀錄

▼林克穎酒醉撞死人未歉,去年八月潛逃。(圖/資料畫面翻拍)

2010年3月25日,當時39歲,印度裔的英商恩禧(NCL Media)臺灣分公司執行長林克穎凌晨酒駕,經過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時,撞死了黃俊德後逃逸,不僅把賓士車賣給回收廠,企圖解體銷燬,還買好了機票,直到3月28日凌晨被捕,之後以15萬交保,並被查扣護照、限制出境。

林克穎犯後態度惡劣不知悔改,在偵審時都否認犯行,更辯稱駕駛是酒店代客停車人員,不知道發生車禍法院傳訊相關證人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勘驗,確認林克穎酒駕開車撞死人。代客停車小弟則說,他才上車不久就被趕下來,對方小費都沒給,且調查發現,事發地點停車場來回要20分鐘,在外撞人後還開車回來給林克穎的可能性非常低。

林克穎應於2012年9月21日到案發監執行,但臺北地檢署在判刑確定後,遲遲找不到人,經過比對機場出入境錄影畫面,發現他早一步在2012年8月14日就潛逃,搭機前往泰國曼谷。臺北地檢署在29日下午發佈通緝令時效民國120年(西元2031年)9月20日。

其實這已經不是林克穎第一次逃跑,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林克穎酒駕撞死人案期間,查出他在民國87年間即以柯睿明(Khala Hami)名義在臺居留,並被微軟公司控告侵權而遭起訴,他卻不到法院出庭遭通緝,後來發現他已潛逃出境,沒想到竟改名林克穎再回臺做生意,當庭將他逮捕歸案。

由於林克穎是印度裔,膚色黝黑,竟能持白人護照離境,檢方質疑機場人員有疏失,先用證人身分約談機場海關人員說明;此外,林克穎是持他人的英國護照出境,檢方在傍晚也已拘提到該名英國籍邱姓男子訊問爲何護照會流入林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