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義美小泡芙 妙齡女連偷10次超商都只要它

就要義美小泡芙,妙齡女連偷10次超商都只要它。(中時資料庫)

一名家住嘉義市的妙齡女,從今年2月1日起,連續10次前往市區某家超商內,竊取陳列貨架上的義美小泡芙零嘴,藏在衣服內後未結帳落跑,超商店帳盤點時發現數量不對,調閱監視器才發現妙齡女偷竊行徑,經報警後查出前後竟犯案10次,每次僅偷一包,嘉義地方法院判決出爐,計犯竊盜罪共10罪,各處拘役10日,應執行70日,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記載,該名妙齡女於民國110年2月1日、2月10日、2月11日、2月15日、2月17日、2月20日、2月22日、2月27日、3月2日、3月4日,連續10次在市區某家超商內,徒手竊取置於貨架上之「義美小泡芙」1包。女方均將該物藏匿於其外套中而步出店外,供稱稱都以食用。經店長髮現失竊,報警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後始查獲。

嘉義地方法院審酌,該名女子不思以正途獲取財物,竟爲10次竊盜犯行,欠缺尊重他人所有權之觀念,但衡酌均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所竊取之「義美小泡芙」10包,價格各爲新臺幣23元,但尚未與店家達成和解、賠償告訴人之損失,計犯竊盜罪共10罪,各處拘役10日,應執行7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