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棄養動物違法」 林岱樺:可是我就不能養想放生怎辦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表示,如果有人養寵物10年沒辦法養想放生怎辦;林務局華慶說,棄養動物違法,對於委員的說法要交給社會公評。林岱樺聽了大怒,連說三次「你現在在跟我對幹膩啊」;她強調不是要棄養,而是當不能養時,「我怎麼處理牠,這纔是負責任人道作法。」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講到激動處,站起來、雙手交叉放在胸前質問林務局長林華慶,「你現在在跟我對幹膩啊」?(圖/翻攝立法院議事轉播網際網路多媒體隨選視訊(ivod)系統

林岱樺在3日《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保護法》修法朝野協商中,和林華慶進行討論,她說,如果有人收到別人送的寵物,後來不能養了想放生;林華慶迴應,送回寵物店或找其他朋友。林岱樺要林華慶務實一點,「我已經買了,店會再收,你在講什麼鬼啦?」

林華慶認爲,「不用錢的,店爲什麼不會再收」,並引用《動保法》的規定,指棄養動物違法;他並提出找人代養,「很多人都這樣啊,就像貓狗他沒辦法養,他也會幫牠找新主人啊,這很務實啊。」

▼林岱樺的說法引發網友不滿。(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林華慶聽到林岱樺說「不是要棄養」,他當場笑了,「您的講法就讓大家公評啊」。林岱樺聽了暴怒,連說三次「你現在在跟我對幹膩啊」,「什麼叫作我們來公評?我現在要跟你討論方法,我覺得你纔在雲端勒!你現在是在搞什麼?」

林岱樺再三強調不是要棄養,「我就真的沒辦法養啊,我的經濟出了狀況,沒有辦法養啊,那怎麼辦?你政府要告訴我!因爲我們現在寵物沒有管理,每一個人,你們現在是不敢做,也沒有辦法做,每一個養寵物的人,他都要有責任,我認同!你要怎麼管理我?你沒有要求大家要申請寵物就跟你登記啊!我要繳稅啊,你根本就做不起來嘛!。」

林岱樺表示,「那我現在只是在後面收尾,因爲這個機制良性的,當你有登記,當我沒辦法養的時候,你去看看其他各國法規,當有沒有辦法養的時候,我怎麼處理牠,這纔是負責任、人道的作法。」

▲▼林岱樺強調不是要棄養,而是沒辦辦法養時,「我怎麼處理牠,這纔是負責任、人道的作法。」(圖/達志示意圖

●逐字稿:

林岱樺:我就是買了這個,或是無意中人家送我的,但是我想放生,我不能養了林華慶:你再送回店裡面....我會告訴他你再送回店裡面,或是找其他朋友林岱樺:請你務實一點啦林華慶:我講得很務實喔,我講得很務實喔林岱樺:我已經買了,店會再收,你在講什麼鬼啦林華慶:不用錢的,店爲什麼不會再收林岱樺:不可能啊,我怎麼可能會再收在場其他人士:《動保法》本來就有規範不能棄養了,買的人他就有這個責任了林華慶:《動保法》事實上是有規範的林岱樺:我如果說我就是沒有辦法養了那怎麼辦,我已經養了這個東西養了10年了,我想放生牠,但是我真的沒辦法養牠了,那怎麼辦?你告訴我答案,你告訴我答案就好林華慶:委員,這是違法,棄養動物是違法林岱樺:那怎麼辦?可是我就是沒辦法養牠了,那怎麼辦?在場其他人士:找人代養林岱樺:那你覺得這務實嗎林華慶:很多人都這樣啊,就像貓狗他沒辦法養,他也會幫牠找新主人啊,這很務實啊林岱樺:我就把牠送到收容所去了啊,因爲我知道收容所是不能殺的林華慶:有啦,收容所也有一些您講的這些動物,工作人員早上一打開門,看到門口擺着一隻鳥,他們也會收容林岱樺:我會正當地告訴他,我要請你收容啊林華慶(笑)林岱樺:沒有,我覺得你們講得很不實際,我只要想到我現在住在大樓裡面林華慶:不是,依《動保法》本來就不能棄養動物啊林岱樺:我沒有要棄養!我告訴你說我沒有辦法...所以說這就是臺灣行政單位的缺失啊林華慶(笑):您的講法就讓大家公評啊林岱樺:局長,你現在在跟我對幹膩啊?林華慶:不是啦,我們跟你講…林岱樺:你現在在跟我對幹膩啊? 林華慶:委員,不是說我們在討論嗎?林岱樺:你在對幹膩啊?什麼叫作我們來公評?我現在要跟你討論方法,我覺得你纔在雲端勒!你現在是在搞什麼林華慶:委員,您覺得說棄養不需要負任何責任林岱樺:我告訴你沒有要棄養林華慶:你說他不想養啊林岱樺:對,我就真的沒辦法養啊,我的經濟出了狀況,沒有辦法養啊,那怎麼辦?你政府要告訴我!因爲我們現在寵物沒有管理,每一個人,你們現在是不敢做,也沒有辦法做,每一個養寵物的人,他都要有責任,我認同!你要怎麼管理我?你沒有要求大家要申請寵物就跟你登記啊!我要繳稅啊,你根本就做不起來嘛!那我現在只是在後面收尾,因爲這個機制是良性的,當你有登記,當我沒辦法養的時候,你去看看其他各國法規,當有沒有辦法養的時候,我怎麼處理牠,這纔是負責任、人道的作法林華慶:國外是會安樂死林岱樺:那就是他們的方法,你的方法呢,你的方法呢,寵物的責任、飼主的責任建立

▼完整影片,林岱樺和林華慶爭執影片從2小時36分30秒開始。(影/取自YouTube,若遭移除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