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隔離期滿者前2日 需做公費PCR採檢

爲避免無症狀潛伏期較長,確診者造成社區防疫破口,自6月22日起,居家隔離或檢疫期滿前2日做公費PCR採檢。(本報資料照片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鑑於近期病毒變異及發現有居家隔離或檢疫期滿PCR採檢陽性情形,爲避免無症狀潛伏期較長,確診者造成社區防疫破口,自6月22日起,居家隔離或檢疫期滿前2日做公費PCR採檢,若採檢結果陰性即可解除隔離,陽性則視爲新確診者,應收治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場所或加強版防疫旅館

衛生局指出,臺北市自中央發佈政策後,6月23日至6月25日召開多次跨局會議,討論及確認執行方式細節,臺北市訂定統一採檢所需費用,居家檢疫者公費採檢,須自付掛號費部分負擔其他費用;居家隔離者公費採檢除車資外爲免其他費用。

北市衛生局表示,爲提供就近及便利性服務公運處徵用50輛防疫計程車及12輛行動篩檢巴士加入行列,衛生局呼籲即將解隔的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配合衛政民政外事警察單位安排前往採檢,居家隔離者由健康服務中心聯繫;居家檢疫者由民政單位聯繫;外籍人士由外事警察聯繫。在尚未接到篩檢結果前,請暫勿外出。

衛生局說,未於指定期間前往指定醫院採檢,或拒絕採檢者,涉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