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價購委託書 保障股東權益

徵求人員向股東征求委託書時,只能交付公司當次股東會紀念品給股東,不得以給付金錢或其他利益爲條件,徵求委託書如違反規定,除了取得委託書之代理表決權不予計算外,違法業者或其人員,將會受金管會依證券交易法處以新臺幣24萬元以上、480萬元以下罰鍰。

集保結算所稽覈室經理陳子碇表示,配合金管會加強管理使用股東會委託書,集保結算所執行委託書徵求查覈作業一向秉持落實法令遵循,並保持查覈中立性。另爲導正委託書之使用,集保結算所已訂定檢舉違法取得及使用委託書獎勵辦法,股東如有發現徵求人員價購委託書,可檢附錄音、錄影等具體事證提出檢舉,經查證屬實且經金管會處分確定後,最高給予檢舉獎金新臺幣20萬元,檢舉專線電話(02)2547-3733。

陳子碇強調,集保結算所多年來積極鼓勵股東採電子投票,電子投票率逐年提高成效卓着,近期配合金管會推動發行公司採視訊方式召開股東會,股東可多元選擇採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使股東行動主義更爲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