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市場》廷鑫一今起變更交易方法並採分盤交易

廷鑫興業公司經證券交易所公司公告有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9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3款情事,將其上市有價證券自113年3月13日起列爲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爰依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8款、第5項第1款、第6項及第8項規定,同步將廷鑫一列爲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方式交易,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時,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申報,每30分鐘撮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