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再增30元 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40元

新華社國家醫保局微信公衆號6月8日消息,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對進一步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明確,2021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80元;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40元,達到每人每年320元。

《通知》提出,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準,穩步提升醫療保障水平。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銜接,充分發揮綜合保障功能。抓好高血壓糖尿病“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落實,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規範待遇享受等待期。

《通知》提出,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常態化開展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加強醫保基金監管,不斷提高居民醫保基金使用效率。推動DRG和DIP試點城市實際付費,健全談判藥品落地監測機制。做好國家組織藥品耗材集採落地實施,建立醫藥價格和招採信用評價制度。

《通知》要求,加強醫保公共管理服務,強化服務意識優化服務方式。繼續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結算,及時結算新冠疫苗及接種費用。全面落實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增強基層醫療保障公共服務能力。完善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提高線上服務適老化水平,優化線下服務模式,更好爲人民羣衆提供公平可及、便捷高效、溫暖舒心的醫療保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