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賠200萬保險金 保險公司:一般人不可能因鈍擊身亡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34歲劉姓裝潢工人投保意外險13年,去年工作時意外踩空不幸休克死亡,家人事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遭拒,此事經媒體報導後受到各界議論,而保險公司拒付理賠的原因曝光,他們主張,「一般人不可能因爲胸部遭受鈍擊就死亡,而是因劉男本身心臟疾病等導致」。

去年11月,劉男工作時不慎在工地踩空樓梯,由於當時正拿着一臺大型電扇,跌倒後左胸撞擊到電扇馬達,導致當場休克,送醫前已無心跳;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檢方解剖劉男屍體後,判定死亡方式爲「意外死」,直接引起的死因爲「心因性休克」,造成原因爲「致死性胸部鈍擊」、「搬物時跌倒撞擊及肥大性心肌症」。

不過三商美邦人壽只願賠給劉男家屬壽險的120萬,拒絕理賠意外險,理由是他們主張「一般人不可能因爲胸部鈍擊而死亡」,由於劉男有嚴重的心臟腫大病變,血管中有高達40%的部分堵塞,加上送醫時還出現心律不整情形,所以判定是「個人內在、體質導致死亡」。

家屬得知後難以接受,委託律師提告,且若沒有胸部鈍擊意外在先,就不會導致心因性的休克,甚至是死亡。對此,保險公司法務副總林慶祥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等收到判決書後會照判決處理,「會訴訟的原因,因爲程序上我們需要意外致死證明文件,法醫師對意外工安的判決,實質證據的文件如果記載得很清楚,我們就會按照法院判決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