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鬥毆處理不力!雲林警局長被記過 升官困難的他出面迴應了

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雲林縣本月23日清晨發生街頭鬥毆,警政署調查發現,雲林警方未即時處理第一次的衝突狀況,導致第二波的砸車情形,最後縣警局長黃勢清被記過2次,成爲第一個因處置不當遭懲處的縣市警局長,他在本月28日上午出面迴應了。

▲雲林警局長黃勢清。(圖/地方中心攝)

黃勢清說,「身爲警察局長,負成敗責任,本來就應該概括承受(懲處),沒有甚麼委不委屈,下屬處理失當、欠當,本來我就應該負責任的,我們會檢討改進,加強教育訓練」至於外界關心「未來大概升不了官了」黃勢清連忙搖手說「沒想這些」,並強調「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比較重要」

雲林縣長張麗善認爲,這次鬥毆事件是因爲沒有好好防範所造成,但因此記了小過,罰則太重了,站在雲林縣的立場警力不足、資源不足,幅員又那麼廣闊,是不是該更鼓勵員警,不要打擊基層士氣

▼雲林縣長張麗善。(圖/地方中心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