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市值管理”風波  涉事券商撇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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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葉飛爆料上市公司涉嫌操縱股價,牽涉其中的多家券商紛紛作出迴應。對中小投資者而言,保持正確的投資理念,有助於減少被操縱行爲損害的概率

葉飛“爆料門”事件持續發酵,牽涉其中的多隻股票近日大跌,四家券商也牽涉其中。

近日,私募人士葉飛在微博爆料稱,中源家居等打着“市值管理”的幌子實則上市企業聯合操盤方、基金券商等機構共同操縱股價,後來操盤方賴賬,沒有按照約定給下家付款。這引起證監會高度重視,決定對相關賬戶涉嫌操縱利通電子、中源家居等股票價格立案調查

在涉事券商中,恆泰證券民生證券、天風證券均否認參與所謂“市值管理”。

涉事券商否認參與“市值管理”

日前,民生證券相關人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民生資管並未參與中源家居“市值管理”,今年一季度確實有自營部門的投資經理在投資權限內買入中源家居股票,但公司肯定不會參與上市公司市值管理。

一季報顯示,民生證券出現在中源家居前十大流通股東中,排名第五位,持股55.23萬股,佔比0.69%。

此前,恆泰證券、天風證券均作出迴應,否認參與中源家居市值管理的說法。

恆泰證券相關負責人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回應稱,關於“恆泰證券參與中源家居市值管理”的說法不實。對於此事,恆泰證券高度重視並對自營投資、資產管理及兩融業務進行了全面自查情況如下:

第一,公司自營投資、資產管理計劃產品均未持有“中源家居”股票,且2021年以來均未交易過該股票。

第二,公司兩融業務的信用賬戶中,沒有客戶持有“中源家居”股票,該股票也不在公司融資買入標的範圍內。

第三,對於自媒體提及的“恆泰證券管某”,根據現有信息推測爲公司已於2021年3月8日離職的人員。據自媒體報道,“市值管理”事件發生日期約爲3月中下旬及以後,不論自媒體爆料情況是否屬實,都應該不屬於公司員工行爲。

天風證券方面也向《國際金融報》記者回應稱,經自查,天風證券從未參與過葉飛所述中源家居維護市值管理的相關行爲,自營和資管部門2021年也未發生過疑似中源家居市值管理相關的股票交易記錄。截止本報告日,公司全部自營業務賬戶和資管子公司所管理的所有資管產品賬戶均未持有中源家居股票。

天風證券進一步回溯交易,2021年1月1日至今,資管產品賬戶未存在交易過中源家居股票的記錄。公司全自營賬戶方面,僅1個量化交易策略賬戶組(2個賬戶)發生過中源家居股票交易。經查,該賬戶組交易策略基於量化因子選股,不涉及人工的主動判斷,該賬戶組在2021年2月1日至5月11日期間曾交易過中源家居,但期間最高持倉市值僅37.04萬元(時間爲2021年4月8日),考慮中源家居15億元左右的市值規模,前述交易無法對其二級市場價格或市值情況產生影響。同時,公司對自營業務的主要負責人員均進行了問詢覈實,相關負責人均表示未收到過葉飛所述有相關方曾聯繫其付費購買中源家居股票的情況。

市值管理VS股價操縱

葉飛“爆料門”事件持續發酵,“灰色產業鏈”運作流程備受市場關注。目前,證監會已立案調查。如果葉飛所言屬實,涉事方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爲了減少僞“市值管理”行爲,監管法律法規還需要如何進行完善?

環太平洋律師協會會長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李志強近日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市值管理就是上市公司基於市值信號,通過運用多種科學合規的方法和手段,追求價值創造最大化,實現價值最優化的戰略管理行爲。

政策明確提出“鼓勵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合法合理的市值管理行爲是具有合規性的。而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等手段操縱證券市場,影響或者意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則是明令禁止的。

德恆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波在接受《國際金融報》採訪時表示,認定是否構成操縱市場的主要依據,是證券法第55條、刑法第182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操縱市場刑事案件司法解釋。這些條文羅列了常見的操縱情形,併爲非常見的操縱情形預留了兜底條款。操縱行爲的類型不同,認定的證據會有區別。執法機關需要根據在具體案件中所收集到的不同類型的證據,認定是否以及構成何種操縱。

立體化追責體系亟待完善

從監管法律機制完善角度而言,如何減少或杜絕“披着市值管理外衣而進行股價操縱”的行爲?中小投資者如何保護自身利益?

隨着資本市場立體化追責體系的完善,對於操縱市場的行爲,李志強認爲,除了行政處罰,監管層應當採取民事追責、刑事懲戒的機制,加大懲戒力和威懾力

“對於操縱市場行爲的懲處,法律有明文規定,已經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在執法過程中,增加立案數量,提高執法力度,對於預防、懲戒操縱市場行爲,有重要意義。”陳波提出建議,對中小投資者而言,保持正確的投資理念,提高對股市的認識水平,有助於減少被操縱行爲損害的概率。

中小投資者應當注意:

第一,遠離帶有ST、*ST的股票。

當一個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者淨資產低於股票面值的時候,在股票名稱前就會加上“ST”,意爲“特殊處理”,每天的漲跌幅不得超過5%,用於警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當第三年,公司的經營未有改善,依舊處於虧損狀態,股票名稱前除“ST”外還會加上“*”,意爲退市風險。

第二,注重基金公司的合規經營。

買公募基金的基民又該怎麼辦?畢竟誰能料到那些正規的公募基金會去給莊股接盤呢?李志強建議投資者,挑選基金公司,要選注重合規、資質正規、信譽較好的頭部基金公司,因爲這種基金公司有比較嚴格的資管計劃,參與這種僞“市值管理”的概率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