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沒有」性侵14歲小粉絲 秦偉氣憤:我講得很清楚

秦偉今天首次現身,不斷強調自己沒有強迫任何人。(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藝人秦偉被控涉嫌性侵8名女子,遭檢方認定涉犯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提起公訴,求量處41年有期徒刑。秦偉今天首次出庭,搭乘BMW大7現身臺北地方法院,並打破以往沉默,開完庭在大門接受媒體訪問,又再次強調沒有強迫人做不願意做的事情,且也沒有所謂檢方認定的14歲未成年少女

秦偉稍早開完庭步下樓梯,表示首先感謝法庭讓他可以因爲工作關係申請出境機會,另外由於這屬保密案件,任何關於犯罪事實陳述都不得對外發言,這就是前陣子他不能迴應的原因,「因爲檢方不斷告知我不能對外發言」,他再次強調,「我從來沒有強迫任何人,做不願意做的事」,對於任何形式的不實言論,都會正面面對。

▲秦偉表示,相信法官一定會判他無罪。(圖/記者季相儒攝,下同)

對於檢方認定8名女子中有14歲未成年少女的部分,秦偉氣憤地迴應,「沒有、沒有、絕對沒有,我想我講得很清楚了」,且許多不實言論,檢察官也沒有問過他;另外,現場有媒體詢問是否會想對她們道歉,秦偉又再次強調,「我沒有勉強任何人,做不願意做的事,謝謝。」

秦偉接連被爆出性侵多名女子,臺北地檢署今年8月指揮台北市刑大搜索秦偉的住處,查扣手機電腦等相關資料,並約談他到案說明。檢方偵訊時,秦偉還拿出LINE的對話紀錄想要證明清白,訊後諭令臺幣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當時他離開北檢時,還高喊「我否認性侵!手上證據。」不過檢方上個月偵結,認爲秦偉涉犯7次強制性交罪,3次強制性交未遂罪,10罪求刑共4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