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年改6大重點 柯建銘夜書千字:退撫基金可再運作30年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攸關軍人年改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立法院20日在經過一整天的發言、表決,法案終於在晚間三讀通過。在樓地板的爭議部份,軍人確定爲38990元,優於公教版本;俸率計算方式爲服役滿20年就有55%的起支俸率,每多服役1年就增加2%;高階將領的所得替代率仍維持在90%,士官則是95%。

對於整個軍人年改法案在審查過程中,場內有國民黨杯葛,場外有埋鍋造飯的八百壯士抗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在20日深夜表示,「衝突社會,解決在立院」是他對於立法委員這份工作的期許,也是從政以來的堅持,此次軍人年金改革,即是在此原則下完成三讀。

柯建銘也強調,自年金改革政策啓動以來,各界存在許多支持或反對的聲音,反對者發動多次社會運動,表達訴求,過程中難免發生衝突,甚至發生不幸事件,立法院爲國家最高民意機關,自然揹負解決社會衝突的責任

柯建銘在臉書上以一篇【化解衝突 迎向未來】爲題發文2千餘字強調,此次的修法是「解決財務懸崖,提升現役權益,保障低階生活,降低退役衝擊!」

他說,這次臨時會可以說是一個不一樣的臨時會,朝野各黨團理性溝通,讓軍人年改能夠達成最大的共識。《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的立法過程中,共舉辦四場公聽會、歷經兩天委員會審查、五次朝野協商以及兩天院會討論,感謝黨團成員與助理,在立法過程中的努力與辛勞,特別在協商過程中,民進黨委員王定宇何欣純、蔡適應、許智傑羅致政、尤美女等人,在協商時穿梭會場、努力溝通,「讓我們得以在建立合理制度的原則下,接納許多在野黨意見」,化解歧見,使立法能夠更爲周延,讓立法院成爲衝突的終點,社會進步的起點。

柯建銘強調,軍人是守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力量,讓國軍無後顧之憂是政府的責任。法案審議過程中,朝野無分黨派,都全力支持與捍衛軍人的尊嚴,更感謝袍澤弟兄願意在國際情勢如此險峻、隨時可能需要踏上戰場犧牲生命的情況下,願意投身軍旅,爲國家、爲人民、爲至親而戰,自八二三炮戰、退出聯合國、臺海飛彈危機到近日的共軍軍機繞臺,三軍將士都能夠無所畏懼,勇敢地站在第一線保衛國家安全,「我們深深感佩軍人的熱情與奉獻,國軍官兵的努力不僅於此,在重大天災過後,都能夠看到國軍挺進災區,救民於水火,對於袍澤關懷同胞的大愛精神,更是令人動容。軍人在國家風雨飄搖的時刻挺身而出,我們應當全力保障袍澤退休後的生活,讓基金永續,保障現役與退役軍人的權益。」

軍人年金改革完成後,並同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職員以及政務人員,退撫基金均可再運作30年無虞,朝向建立可長可久制度之政策目標更進一步。「因改革而受影響的退役袍澤,我們深感抱歉」,無法實踐當初政府的承諾,但在國家財政以及整體利益的考量下,不得不做此調整,同時感謝退役學長姐願意一本在軍中照顧下屬之心,犧牲部分月退權益讓基金永續經營,使現役學弟妹在退伍後能夠領取基本的生活保障。

柯建銘表示,年金改革從來不是爲了鬥爭任何族羣,而是爲了國家長治久安。本次修法過程,更可堪稱朝野協商的典範,各政黨理性討論政策,而非一味政治口水,讓執政黨發現原先草案不足之處,得以完善修法。此外,年金改革亦非針對軍公教進行批鬥,而是爲了財政不得不然的作爲,身爲須負起國家成敗責任的執政者,更應是改革的領頭羊,在民進黨第一次執政時,已刪除政務官月退職金,只能於退職時領取一次金,立法委員爲民意代表更自始無領受資格,因此,年金改革不分對象,只要爲了國家進步與實踐公平正義,均會進行調整。

最後,他也強調,「痛苦是改革的必經之路,但改革完成後,無論有多少烏雲都將散去,暖陽將重新照耀我們摯愛的這片土地,而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們,將會土豐民樂,安居樂業,請全體國人同胞,攜手與我們共同走向更好的臺灣。」

爲了讓各界理解此次軍人年改的修法,柯建銘也列出了六項重點,強調軍人年金改革以建立穩健的退撫制度爲最高目標,並且盡力降低對於退役袍澤的衝擊。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法重點如下:

第一、調整所得替代率計算公式,並刪除18%優存利息。本次軍人年改,將月退俸的計算基準改爲最後任職五分之一年資本俸平均之兩倍,以避免升官後即退伍的「一日將官」弊病,同時考量軍人有最大服役年限之規定,導致任職期間較短,因此將起支俸率由原先的服役20年的40%調升至55%,每多服役一年,俸率上升2%,軍官以90%上限,士官則因其薪俸較低,以95%爲上限,同時刪除優惠存款利息之規定。「約有半數退役軍人之月退俸會有部分減損,但卻可提升現役部隊中約10萬純新制袍澤的退除待遇,藉此拉近不同世代間退休俸之差距,以落實代間正義,再配合先前增加最大服役年限之立法,讓優秀袍澤願意留在軍中,以達成長留久用的政策目標」。

第二、分十年調降月退俸差額。爲了降低已退軍人的衝擊,若其原先領取的月退俸高於新公式計算後的金額,兩者間的差額分十年調降,並且設有軍人最低保障金額(現爲38990元),若月退俸低於該金額則不再刪減與調整,以確保退役軍人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不至於生活陷入困頓,此外,因公、因作戰導致受傷、身心障礙者以及年滿85歲的校級以下軍、士官,都不刪減其優惠存款利息,以彰顯政府對於弱勢將士的照顧之心。

第三,增列遺屬年金領取資格限制。本次改革增列支領退休俸軍人退役後新婚或再婚之配偶,在領俸人亡故後,爲鼓勵其配偶投入勞動市場,請領遺屬年金的資格爲年滿55歲之未再婚配偶且法定婚姻關係存續10年以上,但軍人在職時與配偶已有婚姻關係,且該配偶未再婚者,就不受限制,可保障軍士官身故後家人之權益,讓國軍袍澤能夠無後顧之憂,全力爲國而戰。

第四,增列再任停俸限制。爲鼓勵公私部門流動與保障青年就業機會,退役人員再任公職或是私立大學專任教師,每月薪酬若超過33140元,即停領其退休俸至離職爲止,但爲減低對於基層退役軍、士官的衝擊,目前在任各單位的工友、技工、司機等或是軍事單位的評價聘僱人員,都不受限制。

第五、民進黨團也從善如流,接受許多在野黨提出的意見,例如第十五條退役條件中,國民黨建議增列「將官停年十年必須退役」以及時代力量提出「當事人服役滿一年可提出退役申請,並經人事評審會審定」,民進黨均願意同意並作成協商結論。

第六、時代力量要求增列「軍訓教官涉案性侵案件必須追繳退休俸」,民進黨也接受並修正條文,不只如此,親民黨團希望85歲以上校級以下軍官、士官以及因公或因戰受傷者不予刪減優惠存款利息,基於人道考量,民進黨亦予以修正行政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