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醫官下藥迷昏女兵脫內褲 辯:「我只是想摸」 法官重判5年

▲劉姓中尉軍醫官,被控向女醫務兵下藥意圖強制性交未遂,被臺南地院判刑5年4月。(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一名劉姓中尉軍醫官,被控將FM2強姦藥丸等摻入奶茶內,給被害女兵飲用利用被害人全身無力難以反抗之際,以按摩之名,動手搓揉胸部乳頭,並企圖脫其內褲強制性交,幸好女兵反抗奮力逃離未遂,劉員辯稱下藥僅只想撫摸對方,並無強制性交犯意,臺南地院審結將他判刑5年4月,本案可上訴。

劉姓軍醫官被控於去年底上網購買第三級毒品FM2(俗稱強姦藥片)及具鎮靜安眠作用的第四級管制藥品使蒂諾斯,利用與被害人一同派駐外島值班之機,在基地勤務醫務所內,趁被害女兵前往餐廳打飯之際,將FM2半顆及使蒂諾斯1顆摻入其沖泡的奶茶內,而後將下藥的奶茶提供被害人飲用。

不久之後,被害人因藥效發作而全身無力,並有頭暈想吐身體不適現象,此時劉員假藉將被害人攙扶至醫務所病牀上休息之機,說按摩穴道可紓緩不適,先按幫被害人按摩腳底小腿,而後伸手順勢而上按摩大腿及其根部,將還被害人外褲褪去至腳踝處,隔着內褲來回撫摸陰部將手伸入被害人上衣內,搓揉其胸部及乳頭。

被害人雖不斷出言制止及腳踢動來反抗,但劉員卻置之不理,被控側躺在被害人身旁,以勃起生殖器碰觸其被害人左大腿內側,更進一步起身想脫下被害人內褲,經被害人拉回內褲,並以毯子蓋住身體,伺機奮力起身,強忍不適駕車逃回女官寢室,而後打電話給在軍中服役男友訴說及向上級長官通報

劉員在軍方調查檢方偵查中,否認有側躺女兵身旁、以生殖器碰觸對方大腿外側、拉扯女兵內褲等犯行,辯稱下藥只是想撫摸對方,並無強制性交犯意。

臺南地院合議庭認爲,劉員與被害人是長官及部屬關係,僅因個人私慾竟以第三級毒品FM2及第四級管制藥品使蒂諾,加入飲料意圖性侵被害人,不但有違長官對部屬的照護義務,更悖於醫者病人健康與福祉爲首要顧念,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