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職18%優存 國防部:比照公務員降至9%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馬英九30日邀集行政、立法、考試3院長,公佈年金改革方案,緊接着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也率領其他部會代表,在行政院舉行記者會加以說明。會中國防部長孫玦新宣示,軍職人員的18趴優存制度,將比照公務人員改革,從現行18%調降至9%,但一次請領者不動。

江宜樺上午指出,軍職人員的繳費公式投保費率,全依照公務員的改革方案,投保薪資計算標準,維持現行退職時本俸2倍。至於月退休金起支年齡條件,均按現行制度辦理,計算基準以本階最後3年的平均俸額服役未滿3年者,以次一階最後3年計算,預防止晉升就退伍的情形發生。

對於外界有人形容,滿3年才能提出申請退伍爲「防搶退」條款,因爲若執意退役者,只能請領一次退的退休俸,不能領「月退」。對此,孫玦新澄清,該條款是針對晉升後就退下的人設計,也可稱作「反晉退」條款,絕非爲一般服役滿20年的軍人,有意提前退者而來。

軍職人員18趴優存制度預計民國105年開始,從現行18趴一直降到9趴,估計現役軍人與退役軍人共計22萬餘人受影響。根據國防部資料顯示,民國109年優存降爲9趴之後,少校服役滿20年,領到的退除給付所得與原先累積差異新臺幣9485元;中校服役24年累積差異9856元;上校服役28年累積差異1萬1304元;少將服役33年累積差異約1萬5000元;士官長服役20年累積差異約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