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擘市佔1/3紅線攻防!練臺生派指蔡明忠19系統聯合購片聯貸590億

豐盟有線電視申請擴區經營花蓮聽證會,主持人郭文忠委員(圖/記者湯興漢攝)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NCC開放有線電視申請跨區經營以來首次辦聽證會25日登場,這場由富邦集團凱擘MSO旗下豐盟有線電視申請擴區經營到花蓮,形成富邦 VS 年代兩大集團的競爭,雖然富邦大董蔡明忠未出席,但多項爭議點均指向富邦最高層的經營決策,包括590億元聯貸及富邦旗下19家系統共同購片,而富邦旗下的凱擘、臺固等有線電視則否認有有線電視市佔逾1/3情況。25日的聽證會雖然主題是花蓮地區的有線電視,但外界關注焦點集中於凱擘上層公司大富媒體,與臺固媒體、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及屏南有線電視是否爲公司法關係企業規定認定之關係企業?及其是否實質經營上就是同一集團?▲豐盟有線申請擴區經營花蓮聽證會,豐盟有線總經理王世銘(圖/記者湯興漢攝)因爲若大新店民主、屏南被視爲同集團關企,該集團(富邦)在有線電視的市佔將超過法定1/3紅線,如此,不但凱擘申請到花蓮經營過不了關,富邦集團的有線電視版圖,還可能被要求分割出售,以符合現行法規。25日的聽證會因而成爲了市佔1/3攻防戰富邦凱擘強調一切合於公司法對關係企業之認定凱擘法務主管林雅惠表示,凱擘與臺媒(臺固媒體)、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屏南有線電視並不構成公司法第369條之2、同法第369條之3第1項、同法第369條之3第2項、同法第369條之9第1項、同法第369條之9第2項、同法第369條之10、同法第369條之11等各法規所規定之情事

林雅惠強調,凱擘及其子公司並無持有臺媒公司及其 下子公司、大新店民主、屏南的股份。凱擘公司的法人及自然人股東也無持有大新店民主、屏南股份,亦未擔任其公司之董監事職務,無直接或間接控制大新店或屏南公司人事財務業務經相關決策。

林雅惠還說,數位匯流時代視訊服務市場上,有線電視系統面臨中華電信MOD、OTT TV競爭,但有線電視受限市佔1/3,凱擘建請NCC應儘早推動相關法令修訂,拉齊視訊市場競爭一致性。▲洄瀾有線電視協理林弘民(左)(圖/記者湯興漢攝)大新店民主、屏南出面否認與富邦凱擘有關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董事長陳柏宇表示,大新店民主與凱擘之間並未相互持有股份、董監事均不同,人事、財務、營運都是獨立運作,非公司法關係企業。只有申請並獲NCC覈准,與臺固媒體旗 下永佳樂系統共用訊號。屏南有線電視監察人王鍌生表示,屏南與凱擘及其系統並未有相互投資持股關係,也有各自的董事會、各自聘任經理人,均未有同一人互相指派,並無一方公司控制他方,不存在控制、從屬關係,非公司法定義的關係企業。但有申請並獲NCC許可與凱擘公司共用數位頭端。富邦一方的代表再三強調依公司法規定,富邦沒有市佔逾1/3,大新店民主、屏南也不是富邦或凱擘、臺固媒體的關係企業。凱擘主導19家系統人事、業務實例代表年代集團董事長練臺生一派的洄瀾有線電視協理林弘民表示,凱擘12家+臺固5家+大新店民主+屏南,由凱擘直接、間接控制的共有19家有線電視系統169萬5316收視戶,市佔33.81%,明顯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24條規定的總戶數超過三分之一上限。▲凱擘公司頻道規劃版權管理人員,以電子郵件向各頻道代理商要求提供相關頻道授權供其使用,其中就包括了屏南、大新店民主在內(圖/記者陳世昌攝)

他指出,雖然凱擘一向否認與大新店民主、屏南的關係,但依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可以直接、間接控制他人人事、財務,認定爲從屬關係或關係企業。

他特別出示了凱擘人事、業務的實例,其中108年7月31日申報109年度有線電視費率審查,凱擘公司頻道規劃部版權管理人員,以電子郵件向各頻道代理商要求提供相關頻道授權供其使用,其中就包括了屏南、大新店民主在內。

除此之外,凱擘集團旗下的大新店民主、屏南的節目頻道表,不論是節目編排或位置,幾乎都是一樣。

在財務面上,大新店民主、屏南與大富、凱擘、浩鳴、浩緯等20家公司聯貸案,大新店民主、屏南在海外的上一層投資公司「荷蘭商W. P.V. Holding B.V.」,當初凱雷在購買系統時就是透過這家公司,現在還是有這家公司,他認爲這家公司最終受益者還是跟富邦集團有關。

林弘民質疑,大新店民主、屏南的股東如果不是相同的話,怎麼會去承擔590億元聯貸案債務?在大新店民主、屏南的年報中,凱擘也是他的關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