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車位130萬隻是備案價 成交價不高於100萬

前日,本報報道了“東風廣場車位開發商食言了”一事,引起廣泛關注。東風廣場銷售負責人昨日迴應記者稱,公示的130萬元只是在相關部門備案價,並不是實際銷售價格。目前車位正在辦理銷售備案手續,正式銷售時肯定會依法依規,不會違反合同約定。

此前據業主反映,他們在與開發商簽訂五期購房合同時,合同中有明確的約定:停車位最高售價不超過100萬元。如今停車位的公示價格卻爲130萬元,與合同中的約定不符。

對此,該負責人迴應記者稱,目前公示的停車位價格是項目銷售在相關部門的備案價格。“根據規定,實際銷售價格不能高於備案價,所以開發商都會希望把備案價儘量調高,但實際開售時價格肯定會比備案價低。”該負責人明確表示,等完成相關手續正式開售時,最終的銷售價格肯定會履行之前的合同約定,不會高於100萬元。

該負責人也坦言,他們此前與東風廣場業主沒有進行充分的溝通,引發許多誤解。東風廣場五期項目當時爲支持地鐵五號線建設地下停車場僅能建設兩層,但爲了滿足業主日益增加的停車需求和規劃要求,使用了部分機械停車位。東風廣場第五期住宅樓地下停車位共257個,其中212個爲機械停車位,非機械車位44個,不可售1個。按照相關規定,只有非機械車位可以用於銷售。該負責人表示,本次開售的車位全部爲非機械車位,不會出現業主買到“半個車位”的情況,開發商也不會捂售。

據記者瞭解,目前開發商暫未與全體業主溝通停車位未來銷售價格事宜

北京市中諮律師事務所律師賈瑞果表示,從字面含義來看,購房合同附件是對車位未來銷售計劃和價格的預測,但從實質上看,是開發商對購房者的一項承諾。如果擅自提高價格,則是對雙方原約定條件單方面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