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延後市府因應出爐!竹市62校開學前大消毒 家長可請防疫假

新竹政府將於開學前完成全市校園消毒。(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振道記者蔡文綺/新竹報導

教育部將原定開學時間2月17日(三)調整至22日(一),新竹市政府今宣佈,將於開學前完成全市校園大消毒,包括62所公私立國中小學及高中,讓家長孩子安心開學;勞工處也指出,依勞動規定因系防疫應變處置之特別措施,僱主不得拒絕勞工請假,或以記曠職、強迫請事病假特休等,甚至扣發全勤獎金,維護勞工權益

環保局表示,將於17日起針對全市62所公私立國中小學及高中進行防疫消毒,22日開學前完成,範圍學校周邊公共環境,以及寒假期間開放給民衆使用之公共空間設施,包括開放民衆使用之休憩空間,包括遊樂設施、球場設施、1樓洗手檯廁所等。

延後四天開學,學校行事規劃,依據全國統一標準,包括:(一)學校行事曆維持,包含定期評量畢業典禮時間均維持。(二)2月20日(六)補班不補課,因爲該日系補2月10日(三)小年夜的彈性放假班,原補2月17日(三)彈性放假的課因開學日延後,視爲寒假期間,故無需再於2月20日補課。(三)暑假因應開學日延後,最後上課日與結業式延後至7月2日,7月3日暑假開始。

針對家庭照顧假相關,勞工處長黃錦源表示,因應防疫延後開學,受僱家長若有親自照顧12歲以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要,可請防疫照顧假。依勞動部規定,因系防疫應變處置之特別措施,僱主不得拒絕勞工請假,也不能記曠職或強迫勞工以請事病假、特別休假等,或是扣發全勤獎金,甚至解僱等不利之處分

勞工處強調,防疫照顧假不可歸責於勞工或僱主,僱主是否給薪依公司規定。勞工朋友或僱主如對勞動法令疑義,可電洽市府勞工處勞動條件諮詢電話:03-5324900或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