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臨檢點停車走路 騎士拒酒測吃9萬罰單…判免罰

東森新聞記者王紹宇、陳泰佑/臺中報導

新北市一名楊姓男子朋友吃完薑母鴨騎車回家,在警方的臨檢站前200公尺把車停下,打算走路回家,員警上前對他攔查並酒測,但男子拒絕,吃上一張拒測罰單9萬元,男子不服告上法院法官認爲警方不能濫權隨機臨檢,並考量楊姓男子並沒有危險駕駛行爲,也不是騎車遭攔檢,認定他有權拒絕酒測,判他免罰

深夜警方設置臨檢站,取締酒駕違規,守規局的通常乖乖配合,不守規局的常有開車衝撞臨檢站,不然就是跟員警「盧」很久,而竟然有人在臨檢站前停車,打算走路「路過」臨檢站。

新北市一名楊姓男子跟朋友吃完薑母鴨,騎車回北宜路住處,快到家時,在警方的臨檢站前200公尺處停車,打算走路回家,警方上前攔查,聞到他濃濃的酒味,要執行酒測,但男子拒絕,警方對他開了一張9萬元拒測罰單,男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臺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爲楊姓男子沒有危險的駕駛行爲,而且也不是因爲騎車遭到攔檢,有權可以拒絕酒測,因此判定撤銷罰單,9萬元不用罰了。對此,民衆表示,「他明明知道我們的法律就是不能喝酒騎摩托車,可是他還是有騎啊!並不是說整段過程他都沒有騎。」、「這個應該也很難判吧,也要有他騎車的證據啊,因爲只是走路被抓到,就覺得應該會很無奈吧。」

楊姓男子表示,當天沒看到警方臨檢站,是因爲附近施工,纔打算走路回家;對此判決,警方表示尊重。只是酒駕狀況幾乎天天上演,只要有方法躲過警察,就能免罰,恐怕只會讓酒駕的狀況越來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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