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房火速簽約!男子付完全款…交屋被告知「屋主是別人」

男子火速簽約、付款,沒想到要交屋時,竟被告知「屋主是別人」。(示意圖/CFP)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山東省青島市一名綦姓男子花錢買房,繳納了42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臺幣1,835萬元)的房款,沒想到錢都付完了,才發現「屋主是別人」,氣得提出告訴。

綜合陸媒報導,律師黃超節目問法熱線課堂》上分享,綦男2019年1月在頤海海灣社區購房,當月10日繳納了100萬元(約新臺幣436萬元)的頭期款

綦男持續建商溝通,當年2月底以前,就把所有費用繳拿完畢,一共420萬元(約新臺幣1,835萬元),當時建商開了收據,還簽訂了購房協議、買賣合約

綦男提到,合約上明確規定,全款交付後,可以領到房屋鑰匙,同年4到6月之間,要簽訂網路協議,具體時間則以交易中心爲準。不過,他多次到銷售部詢問網路籤約的狀況,都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

▼明明已經把錢付完,建商卻不斷拖延網路籤約的時間。(示意圖/CFP)

豈料過沒多久,綦男被建商告知,他買的房子2017年就已經簽訂過網路契約,意味着「房子早就有人買了」,屋主另有其人,氣得一狀告法院

法遠審理後,判綦男等受害的屋主勝訴,但幾人至今仍未收到賠償,建商也沒有迴應。當時律師主張,應該查封社區內12棟1單元的103室、104室,但法院經過調查,發現根本沒有這兩戶房屋,因此無法查封。

由於綦男勝訴後,依然沒有得到合理的賠償,無奈之下只能投訴媒體。不過,當地媒體根據官網聯絡方式,打電話聯絡建商,遲遲沒有人接聽。

後續綦男看公告,才發現建商被列爲「交易風險預警」的對象,爲自己的決定感到相當後悔。目前綦男依然在採取法律途徑,希望問題能夠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