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烏龍多 罰單撤銷率達2成

警方利用掃描雷射、無線電波或高解析度監視錄影系統等「科技執法」偵測違規,再舉證告發,減少警力臨檢風險和執法成本。(新北市警察局提供/高鈞麟新北傳真)

六都今年1至7月科技執法取締熱點前3名

全國各縣市實施科技執法,但科技難以辨別現場的真實狀況,導致烏龍罰單頻傳。有騎士違規闖紅燈,卻是另位守法停等紅燈的騎士受罰,還有駕駛因禮讓救護車被開罰,誤判、開錯罰單時有所聞,以桃園市爲例,今年1月至7月罰單撤銷率達20%,高雄也有12.5%,比率相當高,執法不當衍生擾民。

高雄市廖姓機車騎士今年3月行經左營區大中二路與華夏路口,因後方有救護車要通過,他立即靠向路邊讓道給救護車,卻遭科技執法錄影,以「行駛人行道」舉發。李姓汽車駕駛今年5月行經楠梓區鳳楠路與興西路口,因事故車輛佔用快車道,只好繞經機車專用道,同樣被舉發。

臺南市有行人因未能在號誌綠燈期間及時通過路口,站在行穿線間的中央分隔島前緣等候,科技執法判斷有行車違規不禮讓行人。彰化縣甚至曾發生過區間測速攝影機對時機制異常,撤銷該路段所有區間測速器舉發的超速違規共3627件;新北市也曾因區間測速設備有資安疑慮,一度暫緩實施區間測速舉發。

今年1至7月,桃園市平均每月約40件申訴,總申訴280件撤銷56件,撤銷率20%,主因救護車、消防車執行公務被開單,1件是民衆身體不適急着就醫闖紅燈,另有中華電信維修車因公務停在高鐵禁停區被開單。高雄市科技執法告發4萬1297件,申訴312件撤銷39件,撤銷率約12.5%,主因爲禮讓救護車、事故車佔道等。臺北市申訴1054件,撤銷134件。

新北市交通大隊長林泰裕說,科技執法誤判原因通常爲夜間偵測到的照片模糊不清、拍攝距離過遠或因角度問題擋到車號,警員須嚴加篩選審覈;目前只要偵測不到完整及明顯車號,一律不舉發,避免誤判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