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處理國務機要費 國民黨同意又反悔

柯建銘:處理國務機要費,國民黨同意又反悔。(本報資料照)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日排審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16人提出的「會計法第99-1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在民進黨中常會報告指出,國民黨團曾說,隨之要處理的就是國務機要費,現在又反悔。「國務機要費跟特別費一樣都是屬於歷史共業,都應該予以處理」。

財政委員會即將排審此案,國民黨痛斥,是爲了受國務機要費受有罪判決的前總統陳水扁脫罪。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日則在中常會說明此案的排審過程

據轉述,柯建銘指出,現在國民黨反對,認爲這是替前總統陳水扁脫罪,但之前立法院處理特別費除罪化時,國民黨團曾說,隨之要處理的就是國務機要費。現在又反悔。他覺得,國務機要費跟特別費一樣都是屬於歷史共業,都應該予以處理。

蔡易餘等16人提案,有鑑於國務機要費由來可追溯至民國40、50年代,當時分爲「機要費」與「特別費」二筆,60年代則合併稱爲「國務機要費」,顯見「機要費」與「特別費」之性質相同。、民國100年時,爲避免修法困難,故刻意排除國務機要費,然卻造成諸多不公,甚而波及奉上級命令辦理之承辦人員

因此,提出「會計法第99-1條文修正草案」。將100年除罪化的特別費之前,增列「機要費」一項,使其同樣除罪化,不追究其行政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