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酒駕新招!法國7月起汽機車駕駛人須自備酒精檢測器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肇禍車毀人傷,每年臺灣因酒駕而破碎的家庭不知有多少,想降低酒駕事件發生,臺灣或許可參考法國作法法國政府規定,從2012年7月1日開始,所有汽、機車駕駛人必須自備簡易型酒精檢測器宣導期到10月底止,11月1日正式開罰。

主管道路安全的法國政府機關出示資料,在2010年的統計中,英法德三國,每人酒精消耗量幾乎相同,但法國有31%車禍因酒駕而起,共奪去1150條生命,比起德國的10%、英國的17%來講,高出甚多,明顯看出英、德駕駛人比較遵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規定。

▼法國政府規定50cc以上的汽機車駕駛人都必須自備酒精檢測器。(圖/翻攝自網路)爲了有效遏止酒駕行爲,法國政府規定7月1日起,只要駕駛,騎乘排氣量在50cc以上的車輛,都必須備有全新、從沒使用過,且在有效期內的簡易型酒精檢測器。給與宣導和適應期共4個月,11月1日起,只要沒有備妥酒精檢測器,每次查到駕駛人罰款11歐元,約新臺幣460元。

法國政府在道路安全文宣中建議駕駛人,若用餐飲酒,應在1小時內自行進行酒測;若空腹喝酒,則在半小時後酒測,酒精值應要低於每公升0.25毫克才能上路。酒精檢測器目前有分爲化學性電動兩型,化學性爲單次使用,有效期2年;電動檢測器則可多次使用,必須每年送回校正。簡易型酒精檢測器價格約1歐元(約新臺幣41元),電動型約90歐元(約新臺幣3758元)。